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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首届道德模范事迹简介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03-02 00:00:00 浏览次数: 8
      1、助人为乐:
      林秀贞  女  王常乡南臣赞村村民
      31年来义务赡养了本村和邻村的6位孤寡老人,热心为8名残疾农民提供劳动就业岗位,无偿资助了17名困难家庭学生。
刘俊青: 女  秀屯乡东尧头村村民
      自1982年起25年来,收养了9名残疾儿童,用伟大的母爱,抚慰着一颗颗受伤心灵,哺育着她们健康成长。
孟宪珂  男   县农工部退休干部
      退休后,他回本村主动担当了义务调解员。化解了附近三个村因修路占地互相产生的矛盾。主动担任了本村修路和建学校的指挥员,义务监工九个月。劝阻了一起群众放弃上访事件。
      李新杰  男   县供电局王均电管站农电工
      八年来,无偿照顾本村患有精神病的村民李新春、李新惠哥俩至今,帮助料理哥俩父亲的丧事,义务资助照料哥俩吃喝、取暖等日常起居。
      王文忠   男   大营镇芍药村党支部书记
      放弃北京优越的生活条件毅然回村挑起支书重担,带领乡亲脱贫致富。他自己垫资60余万元为本村群众修路、安装自来水,并帮助部分乡亲解决生活实际困难。
      2、孝老爱亲:
      李  杰   男   枣强中学教师
      其父于1994年病故后,他把七十多岁的母亲从农村接到县城家中,任劳任怨精心照顾老人十余年,使母亲过得舒心、安心、顺心。
      张和平    女   县第一小学副校长
      结婚十二年来,她一直和公婆、祖父同住一个院、同吃一锅饭,合理安排工作照顾老人的时间,精心照顾老人并倾注了大量心血,并在日常生活中团结邻里、关爱学生。
      3、敬业奉献:
      孔宪群  女   县法院城关法庭庭长
      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她创造性提出了“一法四心”调解法,在所办结的2000多起案件中,结案率92.5%,赢得百姓广泛信任和赞誉。
      吴洪军   男   县物价局副局长。
      他坚持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倾心开展工作,开创性地拓展了几项价格认证业务,相应县委、政府号召,先后引进外资计200多万元。
      白彦会   女   县城关完小教师
      任教18年来,踏实工作,乐于奉献,每天工作十多小时,一年加班加点累计超过500小时,带病坚持工作,没有因家务事耽误学生一节课,学生优秀率达85%,平均分一直居全县前三名。
      武奎俊   男    县医院内三科主任
      他视病人如亲人、视事业如生命,赢得了广大患者及医院同仁的广泛赞誉。创建了全县第一个内窥镜检查室,提高了诊断水平。早上班、晚下班,几乎没休过节假日。
      刘占勇   男   地税局王均分局副局长
      参加工作以来,尽职尽责、锐意进取、精益求精。2003年,帮助弘飞集团摆脱困境,恢复生机。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税务“依法办税、以率计征”,坚决杜绝收“人情税、关系税”。
      裴世军   女   盐业公司经理
她工作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为盐业专营做出了突出贡献。大力宣传、深入到村户走访调查,带领执法人员清查私盐窝点,确保群众吃上放心盐。
      4、见义勇为:
      刘红春   男   王均乡刘大市村村民
      2006年12月14日清晨不畏严寒、奋不顾身跳入卫千渠抢救落水儿童,并为此得了重感冒在家输了3天液,他的事迹在我县广为传诵,《燕赵都市报》也予以详细报道。
      5、诚实守信:
      田文玉  女   中农化肥经销部经理
      她是一名下岗工人,自行筹建起化肥经销部,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严把质量关,八年来,未发生一起质量投诉案件。并经常深入乡村和农户座谈,了解农民需求,在村民中有“施肥专家”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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