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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道德模范”林秀贞:将爱心进行到底

作者: 发布时间: 2012-11-12 00:00:00 浏览次数: 2

  “林妈妈,是您的鼓励和教诲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什么是善,让我又重新点燃了对生命的渴望。”这是山东省运河监狱服刑人员写给“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道德模范”——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农民党员林秀贞的信中的一句话。
  近几年来,林秀贞已经记不清收到了多少封这样的来信了,每一次收到来信,无论有多忙,她总是在最短的时间内认真地回信。她受聘担任山东省政法系统“爱心大使”以来,先后5次自费赴山东省运河监狱,为服刑人员送去书籍,作道德帮教报告,与服刑人员面对面、心贴心地交谈。她如母亲般恳切的话语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今年5月份一名服刑人员聆听了林秀贞的道德帮教报告并深刻反思后,深夜里哭着给她写下了上面那句发自肺腑的话。
  今年66岁的林秀贞,连续当选为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代表。5年来,她义务赡养6位与自己无任何血缘关系的孤寡老人,被老人们亲切地称为“俺闺女”;35年来,她多次拿出有限的积蓄为村里修路、打机井、安路灯,被乡亲们称为“不知疲倦的热心人”;35年来,她资助20名困难学子完成学业,帮他们圆了“大学梦”,被孩子们称作生命里的“大恩人”;35年来,她为32名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生产技术,解决生活难题,被人们称为群众致富路上的“领头羊”。
  多年来,林秀贞努力践行在党旗下的铮铮誓言,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党员做了许多平凡朴实的实事好事。她经常说:“人人都帮人,世上没穷人;人人管闲事,世上没难事”。她关心乡村教育事业,出资4万元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汶川、玉树地震后,她带头捐款捐物;经常为县敬老院捐赠生活用品……村里有人说林秀贞“不过日子”,是个“散财”的人。面对不解,林秀贞动情地说:“只要我能动,俺就要把这种‘散财’的事儿做到老!”这席话昭示了一个新时期共产党人的幸福观、荣辱观,也让我们看到了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在凝聚人心、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闪光价值。
  在秀贞精神的感召下,林秀贞的家乡——枣强县各行各业纷纷结合实际,用不同形式掀起了向林秀贞学习的热潮。近年来,该县涌现出“秀贞式”的各级各类先进人物800多名。
  “林秀贞事迹展室”被确定为市县两级“党员教育基地”。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党员干部群众27200多人次,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道德高地”。(冯山志 黄智勇 彭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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