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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06-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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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贞,1946年出生,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人,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她30年如一日,义务赡养了6位无任何血缘关系的孤寡老人,在自家创办的企业安置多名残疾人就业,资助数十名贫困家庭子女步入大中专院校,受到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荣获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2006年《感动中国》人物等荣誉称号。
从今年正月初八开始,林秀贞就被我市各单位邀请讲授关于道德层面的党课。在党课中,林秀贞始终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