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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三字经”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3-01 00:00:00 浏览次数: 9
      枣强县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今年以来,在履行主体责任上以上率下,履行监督责任中不打折扣,通过念好“导、推、逼”三字经,着力发挥党风廉政监督责任对主体责任的撬动作用。
  导——以常态化教育引导主体责任落实。搭建“两微”互动、电视宣传、短信提醒、流动宣讲、廉政基地、主题公园等六大廉政教育平台,持之以恒地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为学好用好中央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将《准则》配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曲谱,在全县党员干部中传唱,促其树牢遵规守纪意识,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组织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的党员干部3000余人签订廉政承诺书,广泛开展抵制“四风”廉政承诺活动,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率先垂范,带头做出:不发表与党员身份不符的言论等九项承诺,并在各部门公开栏、县电视台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营造“不想腐、不敢腐”的浓厚氛围;
  推——以长效化制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针对乡镇和部门层面,在全市率先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双八条”规定(试行)》,从制度上明确了党委和纪委的职责,细化到什么时候做什么,该怎么做。各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年初向县纪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年中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民主生活会、开展“党委书记约谈日”;年末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向县委、县纪委作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县纪委则通过巡查、列席会议、报备核查、县纪委常委约谈活动等有效抓手履行监督责任。针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层面,探索实施了农村重要事项报备核查制度,将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到了包村干部,明确包村干部对所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报告责任、指导责任、监督责任,有效解决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过程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逼——以严格化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问责追究是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的“撒手锏”。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该县纪委协调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依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县委“双八条”规定,对各部门各乡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集中开展督促检查活动,通过加大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问题的追究力度,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共对原县文广新局局长、县残联理事长等5名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进行了问责,全部给予了纪律处分。(刘香、世超、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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