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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建国六十周年枣强县青少年“红歌节”活动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04-22 00:00:00 浏览次数: 9
      为纪念建国60周年,引导全县青少年继承优良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建国60周年的时代主旋律。歌唱我国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激励全县青少年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紧跟党走、与时俱进。根据衡文明办(2009)3号文精神,县文明办、教文体局、团县委、广电局决定联合举办枣强县青少年“红歌节”活动。
      一、目的意义
      开展“红歌节”活动,旨在活跃我县青少年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学校德育工作内容。在全县青少年特别是各中小学校、县直各单位广泛开展以合唱为主要形式的“红歌节”活动,让红歌在枣强大地唱起来,让红歌在青少年心中火起来,掀起纪念建国60周年的热潮,引导当代青少年继承优秀文化、激发爱国情怀,积极投身枣强建设,为实现枣强“科学发展、超常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建国60周年 心中红歌唱起来
      三、活动时间
      2009年4月-12月
      四、主要内容
      “红歌节”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选红歌
红歌主要包括中国革命、建设和各个历史时期的经典歌曲以及各类健康向上、励志昂扬的优秀歌曲。
      4月份开展“我喜爱的红歌征集”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青少年通过报纸、短信、网络等方式积极参与,各单位要加大活动组织宣传力度,让更多的青少年了解并参加到活动当中。
      2、送红歌
      在“选红歌”基础上,各单位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系统播放青少年喜欢的红歌,浓厚氛围,形成声势,使全县青少年每天都能听到自己喜欢的红色歌曲。
      3、唱红歌
各学校、各单位以“建国60周年、心中红歌唱起来”为主题,组织青少年开展唱红歌活动。充分利用党、团、队日活动,县城休闲广场、青少年活动中心、课前一支歌,音乐课等文化平台,在全县广大青少年中掀起“爱红歌、学红歌、唱红歌”的热潮。
      4 、赛红歌
      4月初,各单位、各学校组织开展赛红歌活动,并组织初评。4月15日,向县文明办推荐1-2首优秀合唱曲目。
5月,各单位、各中学结合五四青年节纪念活动,举办青年红歌演唱会.
     6月,主办单位组织开展枣强县青少年“红歌节”集中展示活动,将纪念建国六十周年“红歌节”活动推向高潮。
10月,组织全县以红歌为主要内容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演唱会。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细化活动方案,广泛组织发动,使更多的青少年参与到活动中来。
      2、寓教于乐、注重引导。要紧密联系我国建国60周年的伟大历史进程,充分挖掘红色歌曲的教育意义和时代内涵,创新活动形式、拓宽教育渠道,切实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使广大青少年在传唱红色歌曲的过程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明确奋斗目标,引导他们以实际行动推进时代发展。
      3、扩大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各单位、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络,多媒体,校园广播、板报等加大对选红歌、送红歌、唱红歌、赛红歌的宣传力度,扩大“红歌节”活动的社会影响,积极营造纪念建国60周年的浓厚氛围。
 
2009年4月
枣强县青少年“红歌节”活动组委会名单
组长:      张  英   枣强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农工部长
常务组长:  李元征   枣强县文明办主任
副组长:    王子鲁   枣强县教文体局副局长
            王俊丽   团县委副书记
            张红卫   枣强县广电局副局长
成员:      包军胜   枣强县文明办科员
曹洪锁   枣强县教文体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韩新森    团县委办公室主任
            赵彩霞    广电局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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