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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文明[2015]2号评选表彰第五届道德模范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6-01 00:00:00 浏览次数: 14

关于评选表彰第五届枣强县道德模范的

      

各乡镇,工业园区,县直各部门:

  为在全社会进一步兴起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按上级工作部署和县文明委2015年工作安排,今年组织开展评选表彰第五届枣强县道德模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

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评选道德模范,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道德模范,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为我县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全面提升、科学发展、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道德模范类别

  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

  三、评选推荐标准

  (一)评选推荐为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我县公民。其中,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巨大,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能够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推荐参评全市、全省、全国道德模范。

  (二)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四、活动安排 

  (一)5月下旬,启动评选表彰活动。成立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在县电视台发布公告和向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发出通知,公布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组委会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一名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一名相关人员担任。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成立相应机构。

  (二)6月上旬开始,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组织发动评选推荐本乡镇、部门道德模范,同时,向县活动组委会推荐县级道德模范候选人。

  (三)615日前,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依据评选标准和要求,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原则,向县组委会办公室报送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及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每乡镇至少推荐5名,每单位至少推荐1名,推荐名额不设上限。对往届已获县、市、省、全国级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推荐,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时代模范”、“最美人物”、“最美家庭”、“身边好人”等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四)投票评议(616日—630日)

将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统一上挂到枣强文明宣传网,各乡镇、各单位参照各候选人事迹组织人员进行投票,并于630日前将填好的选票报县文明办,最终按照得票情况确定15名候选人。

    (五)考察、评定(71日—715日)

成立评审机构,采取实地走访、听取周围群众反响、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形式,对15名候选人进行评定打分,并将15名候选人事迹在电视台展播,接受群众监督。

(六)命名表彰(7月中下旬)

    县活动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结合评定打分结果,确定县级10名道德模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推荐程序

(一)资格审查。县活动组委会将对拟推荐候选人向其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我县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

(二)填报材料。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推荐的人选经本单位审定后,按类别分别填报“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和“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一式3份,要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另附15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以上材料(推荐表、照片、事迹材料)同时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推荐表加盖乡镇、单位公章。

  (三)按时报送。请务于6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材料及照片电子版用U盘拷贝或发送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联系人:包军胜,电话:8224728,电子邮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评选工作公平公正,评出立得住、有影响的道德模范,在全社会树立值得景仰和学习的模范,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

  (二)严谨有序评选。评选活动要严格标准、严谨规范,认真做好群众推荐、审核资格、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广大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形成“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的良好氛围,使学习、践行道德模范精神成为行为自觉。

(三)重在学习宣传。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以道德模范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通过多种宣讲形式展示道德模范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营造支持和参与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1.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

      2.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

      3.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

      4.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

      5.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

                           枣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5526

 

 

 

 

 

 

 

 

 

 

 

 

 

 

 

 

 

 

 

枣强县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

姓名

 

单位及职 

 

性别

 

照片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文化

程度

 

联系方式

 

曾获

主要

奖励

 

迹(300字左右)

 

 

乡镇

单位

意见

          

 

 

       

县文明委意见

          

 

 

       

枣强县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

姓名

 

单位及职 

 

性别

 

照片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文化

程度

 

联系方式

 

曾获

主要

奖励

 

迹(300字左右)

 

 

乡镇

单位

意见

 

          

 

 

       

县文明委意见

          

 

 

       

枣强县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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