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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县志愿服务和未成年人教育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3-01 00:00:00 浏览次数: 12

枣文明办【2017】1号

 

关于做好全县志愿服务和未成年人教育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按照省市文明办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我县志愿服务和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立信息联络工作机制。各乡镇、单位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两项工作的日常信息报送工作,信息联络员的基本情况(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微信号)请于27日前报县文明办,联络员每月将本单位在志愿服务和未成年人工作方面的亮点工作,经验做法,形成简要文字信息,及时上报。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篇。

      二、建立志愿服务项目(活动)月报送制度。乡镇、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谋划2017年拟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活动),并按月定期报送有关信息,包括项目(活动)名称、性质(常态化或阶段性)、内容简介、开展时间、地点、联络方式。每月12日前报送下个月的计划安排,每季度对项目(活动)开展成果进行梳理总结并进行报送。

      三、总结、报送近期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情况。乡镇、单位将近期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尤其是在全县开展的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组织开展爱心奉献、扶贫助困、倡导文明、保护环境等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内容、过硬措施、突出典型、社会反响进行梳理汇总,形成简要文字并附相关图片,于2月27日前上报。

    四、继续加强和完善“燕赵志愿云”信息系统注册工作。没有在“燕赵志愿云”信息系统注册志愿服务队和志愿者的部门和单位抓紧注册。已完成注册的志愿服务团体抓紧完善本团体里注册志愿者数量,志愿服务队里的志愿者数量不能为零。

以上相关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bjs999@sina.com

 

枣强县文明办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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