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文明办【2017】1号
关于做好全县志愿服务和未成年人教育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按照省市文明办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我县志愿服务和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立信息联络工作机制。各乡镇、单位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两项工作的日常信息报送工作,信息联络员的基本情况(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微信号)请于27日前报县文明办,联络员要每月将本单位在志愿服务和未成年人工作等方面的亮点工作,经验做法,形成简要文字信息,及时上报。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篇。
二、建立志愿服务项目(活动)月报送制度。各乡镇、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谋划2017年拟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活动),并按月定期报送有关信息,包括项目(活动)名称、性质(常态化或阶段性)、内容简介、开展时间、地点、联络方式。每月12日前报送下个月的计划安排,每季度对项目(活动)开展成果进行梳理总结并进行报送。
三、总结、报送近期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情况。各乡镇、单位将近期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尤其是在全县开展的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组织开展爱心奉献、扶贫助困、倡导文明、保护环境等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内容、过硬措施、突出典型、社会反响进行梳理汇总,形成简要文字并附相关图片,于2月27日前上报。
四、继续加强和完善“燕赵志愿云”信息系统注册工作。没有在“燕赵志愿云”信息系统注册志愿服务队和志愿者的部门和单位抓紧注册。已完成注册的志愿服务团体抓紧完善本团体里注册志愿者数量,志愿服务队里的志愿者数量不能为零。
以上相关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bjs999@sina.com
枣强县文明办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