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文明办〔2018〕10号
关于在全县开展“我家40年”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充分展现40年来普通家庭的生活变迁、家风传承,不断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县文明办决定举办“我家40年”征集活动,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征集家书家信、家风故事、家庭照片等,通过征文、照片或微视频等形式,分享改革开放对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和改变,讲述家风传承,传播正能量,激励带动更多家庭传承优良家风,建设家庭文明,引导广大群众把个人理想、家庭幸福与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紧紧联系在一起,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一、征集时间
2018年9月至2018年10月
二、征集内容
1、家书家信。通过展示影响至深的家书,也可以是生活中的短信或者微信截图,描写亲情,讴歌时代,也可以描写经济生活、教育环境等变化给家庭、家教、家风带来的影响和改变。
2、家庭生活照片。通过征集具有故事性、最能反映家庭生活变迁的照片,讲述照片背后的家庭故事、家风传承,反映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县社会的进步,反映人与时代共成长。
3、家风故事视频。以微视频的形式,讲述发生在1978—2018年的家风故事,讲述内容可以是一件印象至深的小事,可以是家规家训的由来,也可以是改革开放给家风带来的变与不变。
4、老物件。通过展示家藏或者家传的老物件(实物照片),讲述老物件背后的家风传承故事,唤起社会对家风、亲情的感情。
三、相关要求
1、所有作品须反映1978年以来40年期间的内容,要真实、完整,具有感染力。
2、征文要求: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且没有在报刊、网络上公开发表过。字数控制在800—2000字。鼓励短文。
3、照片要求:黑白、彩色不限。JPG电子格式,大小不低于3MB,不小于3000像素。单幅、组照均可。同一主题的组照控制在10张以内。不得有压缩、拼接、特效、修图等有违真实的技术加工。照片须配有标题和500字内的文字说明,并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和拍摄者姓名。
4、视频要求:呈现形式可采用第一人称讲述,或以家庭为单位对家风故事进行情景再现等。讲述一律使用普通话。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视频须配有标题,并提供文字版解说词。
5、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负责;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主办单位享有免费使用权。
6、请各部门积极开展“我家40年”征集征集活动,并于9月29日前将征集作品报送至县文明办,届时将筛选出优秀作品进行展播。
联系人:包军胜,电话:8224728
邮箱:bjs999@sina.com
枣强县文明办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