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强县委宣传部
枣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全县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全县各单位志愿服务队伍资源,充分发挥各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在创城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枣强县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规范化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题,建立直属于县文明委统一领导、指挥的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加强各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各单位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枣强”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常态性志愿服务
1.开展关爱他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空巢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应急救助、心理抚慰、健康保健等;为留守、流动儿童提供生活照料、亲情陪护、学业辅导、德育教育等;为农民工提供技能培训、文化服务、权益维护、文明素质提升等;为残疾人提供生活救助、潜能开发等。
2.开展关爱社会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普及文明礼仪、秩序维护、文明交通、平安建设、便民利民、网络传播、全民健身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营造规范有序、文明祥和的社会环境。参加社区治安巡查、禁赌禁毒和防范违法犯罪行为等志愿活动;深入开展扶志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脱贫的内生动力;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礼仪接待、文明劝导、咨询联络、秩序维护等保障。
3.开展关爱自然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参加义务植树、认养绿地、巡逻护林等绿化美化志愿服务;参与公园绿地、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培育崇尚自然、善待环境的理念;开展清洁环境卫生志愿服务,倡导垃圾分类,清除卫生死角,整治脏乱差现象,创造优美怡人的城乡生活环境。
(二)应急性志愿服务
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提供各类义务应急志愿服务。
三、服务队建设
1、各单位建立常态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队长由各单位指定1名副职担任,志愿者登记必须达到本单位在岗人数的60%以上。各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必须统一命名为“XXX(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要制作一面冠有“XXX学雷锋志愿服务队”队旗。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登记人数和实际业务职能,统一定制佩有志愿服务标识的衣帽(马甲或绶带)。
2.认真制定本单位年度志愿服务活动计划。
3.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动员并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重点开展好传统节日、重点节庆日和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活动。
4.各单位要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加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加强志愿者登记工作,要指定专人记录志愿服务情况并建立台账。台账的具体内容包括:志愿服务队名册、志愿服务队每次开展志愿活动的方案、计划、通知、活动情况(文字或图像)、活动小结等。
5.按照县文明办的部署,积极参加县志愿服务大队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四、工作要求
l.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各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大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各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文明单位要在此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县文明办将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级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对各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一票否决制)。
2.要广泛发动,扎实有效。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鼓励并支持干部职工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经费上给予保障,按要求认真做好活动开展、资料收集、建立台账等工作,确保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扎实有效。要严格按照县文明办的部署,认真组织志愿者参加县志愿服务大队的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本单位参加大队志愿服务活动的质量,特别是应急情况下要能够及时拉得出、用得上。
3.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让更多的干部职工自觉加入到志愿服务队中来,促进志愿服务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志愿服务队在开展活动时,要广泛宣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培育志愿文化,并注重提炼,总结经验,展示志愿者风采。
各单位志愿服务队队长、队员、队服、队旗等情况填表并加盖公章(见附表),务于6月15日前报县文明办(县委311室)。
附:枣强县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情况统计表
枣强县文明办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附:
枣强县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情况统计表
单位: 日期:
队长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手机 号码 |
队员 数量 |
单位在岗人员数量 |
队员占单位在岗人员数量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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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旗 |
是否制完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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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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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帽 |
定制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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绶带 |
定制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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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 |
定制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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