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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文明〔2019〕7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枣强县文明家庭 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6-06 10:03:57 浏览次数: 41

 关于开展2019年度枣强县文明家庭

评选活动的通知

 

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央文明办和市文明办关于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充分展示家庭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文明决定开展2019年度枣强县县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促进邻里互助、团结友善,促进老有所养、幼有所教,全面提升广大干部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 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明礼诚信: 家庭成员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方面崇德尚礼、知行合一; 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准则,践行诚信规范。

3.孝老爱亲: 家庭成员孝老爱亲、传承孝道, 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关爱、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4.敬业奉献:家庭成员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重责任、讲担当,认真负责,尽心尽力;勤勤恳恳,不断地钻研学习,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提高职业技能。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孩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爱学习、爱阅读,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家庭成员自觉传承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远、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助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培养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建立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提醒引导、感染熏陶、规范约束家庭成员的言行。

7.勤俭持家:家庭成员卫生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强;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用水、用电、用纸,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文明餐饮;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9.庭院美丽:庭院规划布局合理,生产生活用具分类入库存放;庭院内外栽花种草植树;居室实行客厅、卧室、厨房、厕所“四分开”,改水、改灶、改厕、改圈“四改造”,农资、粮食、食物、衣物“四收纳”,窗明几净、美观舒适;将农家文化、书画文化、传统文化、个人爱好等融入庭院建设。

三、评选条件

凡居住在枣强县,符合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的家庭均可申报枣强县县级文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2019年度枣强县县级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夫妻关系不融洽、婆媳(翁婿)关系不和睦,邻里关系紧张,发生过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评选程序

1.组织发动(2019年6旬)。评选通知以县文明委名义下发,县文明办、妇联联合成立评选办公室,启动评选活动在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公布评选标准、推荐和评选办法,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动员群众广泛参与。

2.申报推荐(2019年6月中旬6旬)。普通居民家庭向当前居住地的社区(村)自荐申报,由社区(村)、乡镇(街道)负责审核后报县文明办。直单位家庭由工作单位审核后报县文明办。获评全国文明家庭、河北省文明家庭衡水市文明家庭,不再进行推荐评选。

3.评选表彰(2019年7月)。各乡镇、各社区分别向县文明办推荐3个候选家庭,县直各单位分别向县文明办推荐1个候选家庭。文明办、县妇联组织评审,在推荐家庭基础上,共评选出20个 2019年度枣强县 “文明家庭”, 报经文明委审定后,在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并适时召开表彰大会,进行命名和表彰

4.学习宣传(2019年8月)。县电视台开展“文明家庭  祝福祖国”事迹展播,对“文明家庭”事迹进行学习宣传。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精心部署。要把文明家庭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切实抓好落实。要认真研究评选推荐办法、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2.严格程序,注重质量。要参照枣强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进行推荐,严格筛选把关,做到程序规范,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家庭评选出来。对拟命名的候选家庭县文明办将征求纪委、公安、信访、宗教、卫生计生、防范办等部门意见,将整个评选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使过程公开公平,使结果得到社会认可。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防止影响家庭日常生活。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推出有分量、有深度、有影响的新闻报道、评论言论、专题节目,大力宣传候选家庭的先进事迹,展示文明家庭风采,讲好文明家庭故事,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家庭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

4.扎实推进,顺利开展。2019年620日前,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文明家庭”候选家庭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相关公章)、简要事迹(500字左右)和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报送至文明办,电子材料及申报家庭图片资料报送至文明办邮箱:zqwmb9 @163.com;联系电话:8224718

附件:1.枣强县文明家庭申报表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附件1

枣强县文明家庭申报表

家庭名称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家庭所在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

 

(全家福照片粘贴处)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或家庭成员获市厅级以上荣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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