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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文明办〔2019〕11号关于开展“传承好家风·弘扬好家训”主题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8-28 09:40:59 浏览次数: 29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家风家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干部群众教育和道德建设的鲜活教材。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家风家训的好故事,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文明办、妇联将在全开展“传承好家风·弘扬好家训”主题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98月至201911
二、征集内容
(一)家风方面。以小故事为主要表现形式,用发生在家庭或自己、家人身上的典型事例,家教心得、家风故事来阐述家庭甚至家族的家风,可以是诗礼传家、勤俭持家、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明事知礼、孝敬公婆、扶难助残、正直善良、诚实守信等典型事例,反映对自己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的熏陶和影响。
(二)家训方面:可以是家族世代传承、历史悠久的经典家训、也可以是自己创造提炼的现代家训,治家格言“修身”、“齐家”的良策。重点发掘家庭代代相传和新立新传的家训,既能反映我国传统美德,又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健康向上,语言精练,特色鲜明、富有内涵,便于传诵。
(三)村规民约。内容可以是行政村、社区自主编写创作的,也可以是在当地广为流传并遵守的俗语,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包括社会公德、村风民俗、遵纪守法、科教文化、家庭美德、倡导新风、邻里守望、治安管理、环境卫生、民主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引导。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求:内容真实,思想健康,情感真挚,感悟深刻,引人向善,观点鲜明,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且没有在报刊、网络上公开发表过。字数要求控制在800—2000字以内。
(二)照片要求:黑白、彩色不限。JPG电子格式,大小不低于3MB,不小于3000像素。单幅、组照均可,不得有压缩、拼接、特效、修图等有违真实的技术加工。照片须配有标题和300字内的文字说明,并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和拍摄者姓名。
(三)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负责,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主办单位享有免费使用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征集阶段(8旬至95日)
 各单位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刊发征集启事,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舆论氛围。
(二)作品展示阶段(96日至10月中旬)
  将征集的故事和照片择优在县电视台等新媒体刊发展示、推送宣传,激励更多的家庭传承优良家风家训、村规民约,促进社会文明。
(三)作品评选阶段(111日至11月中旬)
  活动结束后,文明办、妇联等有关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对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将编印成册,免费向市民发放宣传。
五、活动要求
(一)各乡镇、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征集活动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淳化民风,推进和谐家庭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承担起组织实施责任,制定专人负责,深入挖掘在“孝心扶贫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开展本地征集活动,做出具体安排,层层筛选,严格把关,确保上报的作品有较高质量,能代表本地的水平和精神风貌。
(二)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层层宣传,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加活动,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社会影响力。 
(三)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上报“家风家训”主题作品,每乡镇至少上报5个作品、每单位至少上报1个作品,并于95日前报县妇联。联系人:李丽,邮箱:zqfulian@163.com。电话:8224935。社会各界人士可独立投稿。参赛作品不予退稿,请自行保存底稿。
 
 
枣强县文明办                   枣强县妇联                                 
                       201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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