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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文明办〔2019〕1号 关于印发《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衡水市意识形态工作中“公益广告管理需进一步提升”问题枣强县整改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1-02 15:51:58 浏览次数: 7

 关于印发《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衡水市意识形态工作中“公益广告管理需进一步提升”问题枣强县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衡水市意识形态工作中“公益广告管理需进一步提升”问题枣强县整改方案》已经县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枣强县文明办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衡水市意识形态工作中“公益广告管理需进一步提升”问题

枣强县整改方案

 

按照《中共衡水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衡水市意识形态工作意见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衡意办文〔2018〕13号)要求,针对反馈的“公益广告管理需进一步提升”问题,为做好对标整改工作,经认真梳理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这一主题,大力规范公益广告审核、设置、备案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理顺公益广告刊登体制机制,全力抓好公益广告提质任务的整改落实,为我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营造浓厚的政治氛围、舆论氛围、社会氛围。

二、整改任务

(一)制定整体规划

规划部门对县城道路规划设计的同时,把公益广告的设置作为内容之一纳入到总体规划中,与街道融为一体,和周边环境相协调公益广告规划需要运用鲜明的主题、独特的创意、较强的感染力,突出宣传教育作用。同时,对公益广告的规划,要达到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达到营造社会氛围、规范市民行为、弘扬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责任单位:县住建、县文明办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19年3月31日完成,1月2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严格规范设置

1.内容要准确。刊播设置公益广告,要原则上使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统一发布的公益广告通稿作品,文字使用要规范,不能随意简化,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错别字。

2.设计要美现。各地自行设计的公益广告要把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结合,体现时代感,富有美感,充满真情实感。要升级公益广告制作档次和品位,做到主题突出,精细精致,图文设计要有助于居民群众理解把握,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3.设置要合理。对于政治主题类公益广告,要在大气,高档、精致、庄重的载体平台发布,并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彰显此类公益广告的严肃、庄重。已经设置的公益广告,要经常保养维护,确保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国土资源局、县网信办,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9年1月2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严格审核把关

要按照谁审批、谁检查,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审核设置责任制。委宣传部、文明办对本地设计制作的、拟刊播设置的公益广告内容及形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做好备案管理工作。各单位设置的公益广告要经文明办审核把关后,严格按照审核把关后的内容、形式刊播设置,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将上季度发布公益广告的总体情况和下季度准备刊登情况报文明办和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对于未按规定审核把关,或未严格审核把关,或在刊播设置过程中出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逐级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国土资源局、县网信办,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9年1月2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严格规范管理

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规范管理制度,采取日常巡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公益广告规范管理。宣传部和文明办,切实加强公益广告的经常性检查和统筹协调管理确保公益广合内容准确设计美观、合理设置、效果明显,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县文明办每季度对公益广告进行一次大检查,将检查排名情况纳入意识形态考核和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测评“负面管理清单”,定期进行总结、通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县住建局负责主城区内主干道的公益广告刊登设置达到创建文明城市标准;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分别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益广告的刊登设置。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国土资源局、县网信办,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公益广告管控工作是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是推动公益广告管控、理顺工作体制机制的有效途径,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列明整改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委宣传部、文明办对本地本部门公益广告管控整改工作负总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协调、及时督办,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按照省委巡视组定期反馈、汇报要求,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将公益广告自查自纠情况在1月18日前反馈县文明办;将整改情况要每周向县文明办汇报一次。

(二)加强协调。委宣传部、文明办和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新闻出版广电、网信、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等部门,建立公益广告宣传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文明办。遇有重大活动、重要主题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单位具体实施,进行公益广告集中宣传。文明办负责召集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有关公益广告宣传主题,协调解决公益广告宣传的重要问题。

(三)强化检查。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对本辖区范围内已经设置的公益广告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设计、设置不规范、内容有问题的,及时更换整改,确保准确无误。对户外破损、内容过时的公益广告列入检查范围,及时更新。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刊播情况同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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