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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文创部〔2019〕1号 枣强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指挥部 关于印发《在全县开展集中治乱和公益广告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6-21 10:08:05 浏览次数: 11

 枣强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指挥部

关于印发《在全县开展集中治乱和公益广告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在全县开展集中治乱和公益广告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方案,采取强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可根据此《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订“七乱一提升”攻坚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枣强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指挥部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在全县开展集中治乱和公益广告提升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我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解决创建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克难攻坚、巩固创建成果,全面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县开展集中治乱和公益广告提升“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贯彻落实委、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面对标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和各项创建工作要求,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和信心,扎实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攻坚行动”,紧扣重点任务不放松,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大改善、县域环境大整治、文明素养大提升,全力加快创建步伐,全面提高创建水平。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7月20

三、主要任务

按照委工作部署,集中实施小广告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排乱倒、非机动车行人乱闯乱行、门店商贩乱摆乱卖、小区乱搭乱建、宠物乱跑乱排整治及公益广告提升“攻坚行动,弥补短板,整体推进,全力打好问题整治攻坚战,确保创建指标任务全面达标达效。

(一)小广告乱贴乱画治理“攻坚行动”

1.加强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制贩假证等违法行为。根据掌握的制贩假证、假票据、涉黄涉黑等违法小广告联系方式和信息,顺藤摸瓜,深挖根源,对组织散发、张贴、传播违法小广告的窝点和人员进行严厉打击和依法处理。对印刷小广告的企业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严肃查处,顶格处罚,切断小广告利益链条。(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各乡镇

2.切断传播途径,严格管控小广告电话号码。要将已取证的小广告联系方式逐一登记、分类、汇总,把服务、促销类的小广告联系方式移交通讯部门进行暂时停机处理,待各自清理完乱贴、乱画的小广告,并写下保证书后,再取消停机;如不主动接受处理,除上限处罚外,进行永久停机。对制贩假证、假票据、涉黄涉黑等违法小广告提交公安局。公安局盖章确认后,移交通讯部门进行永久停机处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公安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各乡镇

3.开展长期整治,全面清理乱贴乱画小广告。一是对道路两侧小广告的治理。按照“谁的设施谁负责”原则对辖区街道两侧市政、电力、通信、交通等设施上张贴的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查处在街道两侧违法散发小广告的人员,除查扣其物品外,还要依法进行上限处罚二是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等要求,督促沿街商户和单位自行清理责任区域内小广告,对拒不履行职责的,依照管理规定进行顶格处罚。打击行车道散发小广告行为。对在路口行车道内散发房地产宣传单、商业广告等行为进行打击整治,对散发者携带的印刷品全部予以收缴并依法进行处罚。(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国网枣强分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4.坚持疏堵结合,长效管理。一是采取疏堵结合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在街头广场、绿地、交通枢纽和繁华商业区、居民小区等地至少配建一处公共信息发布栏,对提供便民服务的信息进行规范张贴、集中管理,同时做好定期更换、清理和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利用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小广告多发区域的巡查和监控,快速打击,及时清除小广告。三是积极探索推进市场化运作模式,组织专业清洗队伍对小广告进行日常粉刷、清洗,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借鉴外地经验,对抓获的散发粘贴小广告人员进行城市管理、治安管理方面的集中学习训诫,使其充分认识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引导他们主动弥补自身错误,参与创建文明县城行动。(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公安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各乡镇

)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攻坚行动”

1.规范区道路停车泊位。区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清除“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资源现象;按照“全局规划、规范设置”原则,在有条件道路最大限度的增设一批停车泊位;在不影响行人通行前提下,加大主次干道路缘石以上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线的施划工作;针对区部分小区停车位设置严重不足的问题,在周边主次干道施划一批“蓝色潮汐停车泊位”,专供夜间停放,缓解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公安局、县住建局,经济开发区)

2.严查车辆乱停乱放。一是建立常态治理“责任区”模式。实行大队领导包区域,中队领导包路段、民警包岗点模式,常态化、无缝隙、无死角开展治理。二是突出治理重点。以华联、一小、二小、三小、四中、二中、信誉楼、汽车站等区域为治理重点,强化警力部署,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无序进场,严查出租车随意停车载客、乱闯乱行。三是动态巡控公安、住建部门成立专项治理班组,加强联合执法,对主次干道路缘石以上占盲道停放车辆,开启“贴单”模式严查严管各类乱停乱放现象(责任单位:公安局、县住建局

三)垃圾乱排乱倒整治“攻坚行动”

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厨余垃圾和生活垃圾,各类垃圾分类收集,在规定时间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收集场所;严禁随意倾倒、堆积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不得沿途丢弃、遗撒;严禁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责任单位: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

(四非机动车行人乱闯乱行整治“攻坚行动”

针对区主要交通路段,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和节假日全天,重点查处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非法营运,非机动车超越停车线停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机动车道通行,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等违反交通秩序的行为。(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五)门店商贩乱摆乱卖整治“攻坚行动”

集中整治城区内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经营、依门经营、店外修理、店外加工、店外洗车和马路市场等违法行为,高效利用已建成的便民市场,引导、规范摊点合法有序经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六)小区乱搭乱建整治“攻坚行动”

清理整治小区内占用楼梯间、走廊通道、小区道路、小区绿地等公共场地违法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在房屋四周、屋顶、阴阳(晒)台等处擅自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各类违法侵占公共场地、公共绿地等共用设施进行的种植蔬菜、花卉等苗木及饲养家禽家畜行为;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等。(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民政局、枣强镇

(七宠物乱跑乱排整治“攻坚行动”

集中整治小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地的宠物散养乱象,杜绝宠物乱跑、乱排、乱吠、乱咬等破坏市容环境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责任单位:公安局、县住建局、枣强镇

(八)公益广告提升“攻坚行动”

公益广告宣传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六部委《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创城实地考察必测内容。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建筑围挡等48个点位类别中均有设置刊登要求。具体点位要求如下:

1.交通运输类。①火车站、汽车站广告媒介要在显著位置、均衡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刊载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出行、文明旅游、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等内容。(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火车站)②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要在车载电视、电子显示屏上经常性播放公益广告。公交车内、公交候车厅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以上。刊载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出行等内容。(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2.建筑围挡类。区内所有建筑围挡(包括临时围挡)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整个围挡面积的30%。对原来破损、陈旧的公益广告墙面,要及时更新更换。刊载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出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等内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

3.文化事业单位和旅游景区类。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全民健身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剧院、电影院内外刊载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30%,室内10米1处,室外20米1处。刊载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出行、创建省级文明城县城等内容。同时还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和文明旅游提示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住建局

4.窗口行业:各窗口行业和大、中型商场大厅设置公益展牌,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并设置行业规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

5.校园类。所有中小学校校园都要利用校园宣传栏、墙报、板报和广播,刊播刊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文明校园创建等内容公益广告。在校门可视范围内展示学生守则、大学生行为规范(责任单位:教育局)

6.社区类。在每个小区门口摆放公益宣传展牌。将公益广告灵活植入居民小区楼体、绿地花园,利用社区室外文体活动广场、社区文化展示墙、社区公开栏、社区电子屏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出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等内容。(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7.主次干道、广场公园。主次干道、公园、公共广场要设置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出行、遵德守礼、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等内容的公益宣传展板。主干道30米1处,次干道50米1处;公园、公共广场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金融网点类。内各金融机构网点大厅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出行、遵德守礼、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等内容的公益展牌、易拉宝或者张贴画,显著位置不少于3处。在显著位置制作展示行业规范。(责任单位: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9.星级酒店、餐饮行业各大酒店、宾馆和餐饮行业,要在大厅和LED电子显示屏做好公益宣传,张贴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宣传画及摆放提示牌在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等内容公益广告不少于3处(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经济开发区

10.企事业单位类。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要充分利用所属的各类宣传栏、宣传橱窗、展板、单位等载体,刊登创建文明县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标牌,临街主干道的30米1处,临街次干道的50米1处。(责任单位:县文明办,经济开发区)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一把手”主抓。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对本辖区本单位创建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统筹谋划,制定具体方案,严格分工落实,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各级领导干部要确保工作精力下沉,深入创建一线,做到大事要事及时会商、难点焦点领导包干。

(二)坚持“一盘棋”作战。各单位在创建工作上要坚持“一盘棋”,分工不分家,对属于单个部门职责的工作要自觉完成,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要主动认领、积极配合、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三)坚持“一竿子”到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任务重、范围广、周期长,很多问题易反复、易反弹。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委、政府有关要求,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久久为功,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姿态,满怀激情地投入创建工作之中,决不能蜻蜓点水、虎头蛇尾。对于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给创建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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