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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文明﹝2020﹞3号 关于组织全县青少年开展“劳动美” 社会实践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5-09 10:59:44 浏览次数: 16

 

乡镇、教育局、团县委、妇联、关工委、融媒体中心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重要指示精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

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及市文件精神,继续深化“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报效国家,奉献社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县文明委决定在全青少年中组织开展劳动美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劳动美”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青少年能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

二、活动时间

51日至531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学模范精神,讲英雄故事”学习实践活动。各学校以培养学生爱劳动的意识和良好的劳动习惯为核心,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结合“五一”国际劳动节,线上线下召开主题班会、主题团队会、开学第一课等,通过新闻媒体、学校网站、微信、抖音、宣传展板、主题板报等媒体媒介,引导学生学习劳动模范先进事迹,特别是抗疫救灾等重大事件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事迹,线上线下开展“抗疫英雄进校园”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爱国主义情怀。组织学生创作以歌颂普通劳动者为主题的优秀作品,大力宣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主旋律,作品形式包括诗歌、征文、书法、绘画、手抄报、微视频等。

2.开展劳动体验活动。组织广大青少年在居家学习期间,抓住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主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提高自己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技能。每名学生要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组织青少年到农村田地、乡镇劳动实践场所进行劳动体验,充分体验家长劳动的艰辛,树立“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的思想。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清洁楼道卫生、小区卫生,打扫院落卫生、村居卫生,培育公共服务意识和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

3.开展“做新时代雷锋式好少年”志愿服务活动。小手拉大手,大手携小手,组织家长携手未成年人广泛参与亲情关爱、保护环境、文明旅游、结对帮扶居家学习困难学生等志愿服务活动,就近就便到公园、公共广场等公共场所和敬老院、光荣院等社会机构开展知识讲解、秩序引导和敬老助老、关爱孤残儿童等活动。通过家长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帮助他们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培育美好心灵、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实践能力,从小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

4.开展“劳动小能手”推选活动。各学校积极开展“劳动小能手”推选活动,通过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树立典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典型,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欣赏劳动之美,树立热爱劳动的思想,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培养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妇联、团县委、关工委及各中小学校等职能部门和主责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劳动教育对于提升广大青少年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重要意义,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劳动光荣”的观念融入教育教学各方面广泛宣传发动,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可行方案,创新方式方法,抓好活动落实。

(二)营造浓厚氛围。县融媒体中心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要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及时在媒体平台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展播优秀主题作品,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各有关单位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深入挖掘劳动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本系统复制推广并及时做好信息推送工作。各有关单位务63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含图片文字以信息形式报送文明办。

邮箱:zqwmb9@163.com 电话:8989226

 

枣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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