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河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工作,为做好我县相关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评选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群众认可满意、在全省具有示范作用的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深入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为建设新时代生态宜居和谐美丽新枣强提供精神力量和良好环境。
二、评选方法
依据《河北省省级文明村镇标准》(冀文明办【2016】43号)《河北省2017-2020年文明村镇创建行动计划》(冀文明【2017】2号)、《河北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试行)》(冀文明办通【2018】11号),对申报参评的村镇、单位在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内的创建工作进行测评。依据测评成绩,综合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情况,确定2020年度河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三、参评范围
(一)河北省文明村镇:省内乡镇、行政村。
(二)河北省文明单位:省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含互联网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城市社区;中央和国家驻冀机关、企业(含互联网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和工会基层组织的单位。
四、名额分配
(一)党政机关和司法、执法部门不超过文明单位推荐总数的20%。
(二)社区作为文明单位一部分单独分配推荐名额。
重点推荐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及“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积极贡献,在办好“三件大事”、打赢三大攻坚战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重要示范带动作用,以及贯彻落实“三创四建”部署要求,在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村镇、单位。
五、评选复检程序
(一)自愿申报。2019年在“河北省文明单位(村镇)动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完成注册、符合参评资格的村镇、单位(社区),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向县文明办提出书面申请。
(二)征求意见。县文明办对照《河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根据创建单位和复检单位的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分别征求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和宣传、公安、法院、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后分别报市文明办。
(三)组织推荐。县文明办按照2019年在“动态管理系统”注册的村镇、单位,推荐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坚持自愿申报原则,5月22日前,复检单位即上届省级文明单位(含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气象局、财政局、县医院、审批局、农行、税务局、农商行、芍药村、河西社区)向县文明办提交申请表(附件1),创建单位(电力局、检察院)向县文明办提交申报表(附件2),以上材料报纸质材料同时均报电子版,县文明办汇总后报市文明办,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评估。6月1日前,市文明办将依据《测评细则》,通过“管理系统”完成对创建单位(电力局、检察院)创建工作的网上量化评估。其中:复检单位、行政村不进行网上量化评估。
(五)实地测评。6月上旬,省文明办依据《测评细则》,委托第三方通过“管理系统”完成对创建单位(电力局、检察院)创建工作的实地测评,复检单位不再进行实地复检(2019年省文明办已完成实地复检)。
(六)社会公示。6月中旬,市文明办将拟推荐名单和复检单位名单在市级主要媒体公示,公示期为一周。无异议后提交市文明委审议同意后向省文明办报送。
(七)综合初审。7月下旬,省文明办综合推荐村镇、单位的创建工作网上量化评估分数、实地测评(复检)成绩,按照权重计分(以地区和系统为单位排序),并征求职能机关、部门意见后形成候选名单,在省内媒体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提出2020年度河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议名单,省文明办结合市文明办报告形成拟保留称号单位候选名单。
(八)呈报审批。省文明办将2020年度河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议名单和复检拟保留称号单位候选名单报省文明委审核后,呈送省委、省政府批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办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各《测评细则》和有关评选标准,利用“管理系统”,履行好指导创建、审核把关、跟踪管理的责任,确保河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的评选和复检质量,真正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的过程。
(二)严格评选程序。要坚持依法依规依纪依程序开展工作,细化工作方案,严把时间节点,高质量推进评选各项工作。要严格推荐标准,严密组织资格审核、网上评估、实地测评等工作。要坚持从严把关,对照创建“负面清单”,按照管理权限,认真负责地组织征求意见、社会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凡在申报推荐工作中发现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倾向性问题,坚决杜绝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突击迎检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包军胜,电话:8989225,
邮箱 zqwmb9@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枣强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原党校113室)
附件: 1.2020年度拟保留河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称号申请表
2.2020年度河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申报表
枣强县文明办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2020年度拟保留河北省
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称号申请表
申请时间:2020年 月 日
申请类别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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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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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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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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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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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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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市级以上 荣誉、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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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评估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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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建 成 效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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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在申请类别选项内打“√”
2.创建成效简介内容包括:①单位概况;②主要业务指标;③创建工作主要
成绩。简介字数在800字以内。
创 建 成 效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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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系统文明办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文明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河北省文明办制
附件2
2020年度河北省
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申报表
申报时间:2020年 月 日
申报类别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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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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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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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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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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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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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市级以上 荣誉、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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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在申报类别选项内打“√”
2.创建成效简介内容包括:①单位概况;②主要业务指标;③创建工作主要
成绩。简介字数在800字以内。
创 建 成 效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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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系统文明办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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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委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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