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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创文领[2021]1号 枣强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中共枣强县委宣传部 中共枣强县委组织部 枣强县文明办<枣强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日常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4-14 15:15:05 浏览次数: 68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枣强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日常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委领导批示同意,现印发你们,在2021-2023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周期,县创城办将严格按照该《考核办法》,对考核对象创城工作进行常态化考核,请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高质量完成创城工作,为枣强县如期实现创建目标贡献力量。

 

               枣强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202146

枣强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日常工作

考核办法

 

为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责任落实,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根据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考核对象为县直单位、中省直驻枣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二、考核周期

日常考核以月为周期,也称月度考核。月度考核运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日常考核细则》进行。

三、考核内容

A类:模拟测评、整改反馈、申报材料报送、实地点位信息报送。

B分指挥部评价、县创城指挥部实地督导、志愿服务、宣传活动等。

C类:参加会议、报送材料、报送信息。

D交办任务、基础工作。

加分项:典型经验、信息采用。

减分项:媒体曝光、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进行约谈等。

四、考核方式

主要根据A类、B类、C类、D类等专项任务完成情况,分别进行排名,对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落后单位视情况给予黄牌红牌黑牌警示、媒体曝光、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约谈等惩戒措施。

 

附件:1.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日常考核细则

2.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日常考核表

附件1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日常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A:模拟测评、整改反馈、申报材料报送、实地点位信息报送。完成任务标准:模拟测评以测评结果为依据;整改认真、反馈及时;报送材料及时、完整、质量高;报送实地点位信息全、不瞒报漏报、报送及时。

B:分指挥部评价、市创城指挥部实地督导、志愿服务、宣传活动等。完成任务标准:积极开展和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上岗履职尽责;深入开展各类创建宣传活动;各分指挥部对成员单位进行评价,“好”的等次不超过成员单位总数的20%;县创城指挥部实地督导以评分结果为依据。

C类:参加会议、报送材料、报送信息。完成任务标准:按时参加会议,参会人员按会议通知要求参会;在规定时间按照报送要求报送材料;积极报送创建信息,质量较高,报送及时。

D:交办任务、基础工作。完成任务标准:认真完成县创城指挥部及县创城办安排和交办的工作任务,工作成效明显。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管理规范,创建氛围浓厚,公益广告宣传到位,干部职工文明素质较高。

加分项:典型经验、信息采用等。

扣分项:含媒体曝光、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进行约谈等。

二、考核计算方式

(一)考核计算方式

专项任务考核计算方式:县创城办根据考核内容专项任务(A类、B类、C类、D类等)完成情况,每月对县直单位、中省直驻枣单位、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统计汇总,按照专项任务得分率分别进行排名,并分别对县直单位、中省直驻枣单位前5名、后5名进行公示,乡镇公示最后1名。公示结果,允许复议。

月度考核计算方式:各专项任务得分加权即为月度考核结果。

(二)结果运用

专项任务考核结果运用:1.对排名后5名的单位、最后1名的乡镇给予黄牌警示。2.累计2次位列后5名的单位、最后1名的乡镇给予红牌警示,进行通报批评。3.累计3次以上(含3次)位列后5名的单位、最后1名的乡镇,给予黑牌警示,责令检查、进行约谈,属于市级文明单位(村镇)(含市级以上)的单位建议取消当年文明单位(村镇)资格。

月度考核结果运用1.对月度考核得分率小于0.6(含0.6)的单位、乡镇给予黄牌警示。2.对全年月度考核得分率累计2次低于0.6(含0.6)的单位、乡镇,给予红牌警示。3.对全年月度考核得分率累计3次低于0.6(含0.6)的单位、乡镇,给予黑牌警示,属于县直单位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属于中省直驻枣单位的,通报其省级主管部门,属于市级文明单位(村镇)(含市级以上)的单位建议取消当年文明单位(村镇)资格。

附件2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日常考核表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方法

分值

A

任务

55

模拟测评

20分)

按得分结果的20%计算。

20

整改反馈(15分)

暗访整改及反馈。

3

县创城指挥部实地督导整改及反馈。

3

群众反映问题整改及反馈。

3

模拟测评整改及反馈。

6

报送申报材料

10分)

质量高。

5

报送及时。

2

材料完整。

3

实地点位信息报送(10分)

不瞒报漏报点位。

5

报送及时。

2

报送实地点位信息全。

3

B

任务

30

志愿服务(8分)

主要负责人参加活动情况。

2

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活动情况。

2

参加活动人数。

2

上岗履职尽责。

2

B

任务

30

宣传活动

6分)

开展一次宣传活动计2分,提供佐证材料(方案或通知,活动信息和现场照片)。

6

各分指挥部评价

4分)  

被评为好(不超过成员单位总数的20%)、中、差,分别得420分。

4

市创城指挥部实地督导

12分)

按要求参加。

2

按得分结果的10%计算。

10

C

任务

10

参加会议

4分)

按要求参加会议(参会人降低一个层级扣2分,无故不参加扣4分)。

4

报送材料

3分)

每月至少报送一次本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2

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报送材料。

1

报送信息

3分)

积极报送创建信息(每月不足10篇不计分,1020篇计1分,2030篇计2分,30篇以上计3分。信息报送不及时或提供内容不详实、不准确的扣1分;信息提供不准确造成负面影响的扣3分)。

3

D

自身

创建

5

交办任务

3分)

认真完成县创城指挥部及县创城办安排和交办的星期六文明行动、帮扶共建等工作任务,提供佐证材料(方案或通知、现场照片、媒体报道等),开展1次活动计0.5分。

 

3

 

基础工作

2分)

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管理规范,创建氛围浓厚,公益广告宣传到位。提供佐证材料(方案或通知、现场照片、媒体报道等)。环境卫生差扣1分,管理不规范扣1分,创建氛围不浓厚扣1分,公益广告宣传不到位扣1分。加强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思想道德教育培训,引导其模范遵守《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供佐证材料(方案或通知、现场照片、媒体报道等)。每出现1例不遵守《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为,扣1分。

2

加分项

典型经验

国家、省、市级领导批示,分别加321

以最高级别为准,不累加

信息

国家、省、市级媒体采用,分别加321

减分项

媒体曝光

每被曝光1

3

通报批评

每被通报批评1

3

责令检查

每被责令检查1

3

进行约谈

每被约谈1

3

说明

每类任务在一周内可能同时出现,也可能出现各类任务中的某一项,按任务内容标准分和实际得分来确定,以得分率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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