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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八届枣强县道德模范申报认 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09 10:43:37 浏览次数: 91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按照县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县第届道德模范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出一批作出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亿万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崇徳向善、见贤思齐、徳行天下的浓厚氛围,奋力建设新时代和谐宜居美丽新枣强,以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主办单位

中共枣强县委宣传部、枣强县文明办、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强县总工会、共青团枣强县委、枣强县妇联。

三、申报认定标准

(一)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二)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认定,往届县级和县级以上道德模范获得者不参加本届认定。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申报推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

四、工作安排

  (一)7旬,启动认定活动。成立县道德模范认定活动组委会,在县电视台发布公告和向各单位发出通知,公布道德模范认定标准和推荐办法。组委会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县文明办、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一名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县文明办、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一名相关人员担任。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申报认定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成立相应机构。

  (二)7月旬开始,组织层层认定。各单位组织发动推荐申报本乡镇、部门道德模范,同时,向县活动组委会推荐上报县级道德模范候选人。

    (三)7月26日前,报送道德模范候选人。各单位在认定出本乡镇、部门道德模范的基础上,依据认定标准和要求,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原则,将确定的本乡镇、部门候选人于7月26日前向县组委会办公室报送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及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县直各单位报送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方面道德模范人选,任选类别至少1名;各乡镇任选类别,总人数不少于3名。对各行各业选树的“河北好人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和文明家庭的优秀成员,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四)8旬至8月中旬,集中公示。县活动组委会按照认定标准和要求,征求计生、公安、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商、税务和法院等部门意见,确定县级道德模范候选人建议人员名单,并在县电视台集中公示后报经县文明委审定,确定第八届枣强县道德模范名单。

  (五)8月旬至年底,持续学习宣传。8旬,以县文明委名义印发第届枣强县道德模范认定结果;之后,在全县开展各级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帮扶礼敬活动。

五、申报认定程序

  (一)填报材料。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申报的人选分别报经本单位审定后,按类别分别填报“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一式3份,每人在表内填报500字左右事迹简介,要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另附15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以上材料同时以电子版含照片)形式报送。推荐表加盖乡镇、单位公章,可在枣强县文明宣传网中的工作部署自行下载。

  (二)按时报送。请务于7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县实践中心113室,同时,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联系人:包军胜,电话:0318-8989225

电子邮箱:zqwmb9@163.com。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申报认定第八届县级道德模范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浓厚氛围的实际举措,摆上位置、周密安排实施,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公平公正、高效圆满。

  (二)严谨有序推荐。要严格标准、严谨规范,严把群众推荐、资格审核、组织公示、意见征求、遴选上报各环节,坚持“群众评、评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真正把立得住、有影响的标杆人物申报认定出来,确保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三)重在学习宣传。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以道德模范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运用新闻报道、基层巡讲、“故事汇”巡演、事迹展览、影视动漫、公益广告、文艺创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展示,引导各界群众向道德模范学习,激发社会共鸣共识,使申报认定过程成为宣传模范事迹、学习模范品质、践行模范精神的过程。

 (四)强化礼敬帮扶。要建立和完善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制度,关心关爱帮扶道德模范。要邀请道德模范出席庆典仪式、组织道德模范休假疗养等活动,对有实际困难的予以资助,在全社会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

  附件:第八届枣强县道德模范申报表

       

                

          枣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

 

附:

      第届枣强县道德模范申报表

推荐类别:助人为乐  见义勇为  诚实守信  敬业奉献  孝老爱亲

姓名

 

出生

年月

 

性别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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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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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曾获主要奖励

 

联系方式

 

简要事迹(约5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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