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根据省文明委统一部署,结合省、市、县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经县委领导同意,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继续深化拓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深化拓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
创建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培树行业文明新风,提升服务效能,加强机关建设,建设品质生活之城,县文明委决定继续深化拓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三重四创五优化”和“三基”建设年活动部署要求,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着力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化风尚、行为规范,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生态宜居和谐美丽新枣强作出更大贡献!
二、参赛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司法执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行业窗口。
(一)党政群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
全县各级党的机关(除司法、执法系统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牵头组织单位: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二)司法、执法系统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和工作窗口
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公安、审计、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发改、城市综合管理、文化广电和旅游、新闻出版、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系统的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和工作窗口。
牵头组织单位:县直主管部门或中省直驻枣部门和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三)服务行业系统主管机关及其职能管理范围内的行业和基层窗口单位
县发改局及职能管理范围内的商场、超市等行业各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及职能管理范围内的商品零售行业,酒店住宿和餐饮行业各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供销社机关及供销系统基层各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县供销社)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及市内博物馆、图书馆、旅行社、景区景点、星级酒店等文广和旅游行业服务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县住建局机关及所属房管、物业管理系统及所属的燃气、供热、排水、市政维护、路灯管理、公园、广场系统、自来水等基层各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县住建局)
县行政审批局机关及所属的窗口服务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县信访局机关及所属的群众工作窗口服务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县信访局)
县卫健局机关及所属医疗卫生系统各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医院。(牵头组织单位:县卫健局)
县民政局机关及所属养老、陵园、殡仪行业各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县民政局)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枣强县供电分公司机关及所属的电力系统基层各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枣强县供电分公司)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及所属的出租车、城市公交车、长途客运、公交汽车等管理及服务各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县人社局机关及所属的养老保险等窗口服务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县人社局)
县医保局机关及所属的医疗保险等窗口服务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县医保局)
中共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枣强分公司及所属邮政系统、快递行业各单位。(牵头组织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枣强分公司)
联通、移动、电信、铁通公司及所属窗口单位。(牵头组织单位:中国联通枣强分公司、中国移动枣强分公司、中国电信枣强分公司、中国铁通枣强分公司)
衡水银保监分局枣强监管办机关及职能管理范围内的各类银行系统各单位、各网点,保险行业协会及所属的保险行业各网点。(牵头组织单位:衡水银监分局枣强监管办。)
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枣强分公司所属各窗口服务单位。(牵头组织单位: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枣强分公司)
枣强火车站所属的枣强火车站等服务单位。(牵头组织单位:枣强火车站)
(四)其他有关的县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窗口
三、竞赛内容
结合疫情防控的实际,线上线下联动,广泛开展“三比三看”创建竞赛。
(一)比“三办”,看工作态度:(1)热情办。办事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拖散现象。(2)马上办。心系群众,快速高效,雷厉风行,按时办结。向社会承诺的办理事项,期限办结。(3)办得好。有意见薄(箱)、固定投诉电话等投诉渠道和高效处理机制,服务过程和结果有记录,群众满意。
(二)比“三致”,看服务质量:(1)确保细致。流程规范,无随意性和粗放式服务,不应付、无瑕疵、无遗漏。(2)力求精致。树立精品意识,专业技能熟练,主动作为,工作质量高。(3)追求极致。服务精益求精、创新超越、追求完美。
(三)比“三优”,看管理水平:(1)秩序优。生活区、办公区、服务区秩序井然,无大声喧哗吵闹现象,车辆、物品摆放整齐有序。(2)环境优。单位内及门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厕所无明显异味,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无吸烟现象。服务场所设有轮椅、老花镜、饮用水、免费WiFi等便民服务设施物品。(3)文化优。单位文化建设理念先进、成效明显。公共场所悬挂展示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为主题、“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枣强文明公约》、行业规范、文明服务公约等公益广告。按照河北文明网、衡水文明网公益广告展示的统稿作品,刊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善美衡水”等公益广告(含针对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达到抬眼可见、举足即观。
四、时间步骤
创建竞赛活动由县文明办、县委县直工委统一协调,县直、中省直驻枣牵头部门和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启动阶段(7月下旬)。县文明委印发实施方
案,在全县启动创建竞赛活动。各机关、系统、行业组织宣传发动,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特点,细化、量化竞赛内容和评定标准,制定本行业、系统的创建竞赛活动办法。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和县直、中省直驻枣牵头部门和单位将本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以正式文件(附电子版)形式于 7月 9日前报县文明办。
(二)竞赛推进阶段(8月上旬至11月下旬)。每两月为一创建竞赛周期,由县文明办会同县直工委或本级行业系统牵头单位组织单月考评,确定流动红旗单位,并分级分类联合颁发流动红旗。在每个创建竞赛周期的单月30日前,县委县直工委、执法、行业系统牵头部门和驻枣单位将该周期创建竞赛活动的开展情况、流动红旗单位名单一并报县文明办。县文明办将对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年底表彰候选名单,并在县融媒体进行公示。县融媒体公示本县创建竞赛流动红旗单位名单,县文明办组织县融媒体进行宣传。流动红旗分三类:
1. 文明行政流动红旗:县委县直工委负责组织本级党政
群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竞赛活动,确定文明行政流动红旗单位。县文明办、经济开发区会同县直工委,向创建竞赛活动突出的单位颁发“文明行政流动红旗”。
2.文明执法流动红旗:县相关行业和系统牵头单位,负责司法、执法系统机关及其窗口单位开展竞赛活动,确定文明执法流动红旗单位。县文明办、会同本级行业和系统牵头单位,向创建竞赛活动突出的科室及其窗口单位颁发“文明执法流动红旗”。
3.文明服务流动红旗:县相关服务行业和系统牵头单位,负责本服务行业和系统机关及其窗口单位开展竞赛活动,确定文明服务流动红旗单位。县文明办会同本级服务行业和系统牵头单位,向创建竞赛活动突出的科室及其窗口单位颁发“文明服务流动红旗”。
县文明办、县直工委,行业和系统牵头单位不定期联合组织对党政群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科室、行业窗口单位明察暗访,对工作态度差、服务质量差、管理水平差等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提升,在文明县城创建过程中,省、市、县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的取消评选资格。
(三)总结宣传阶段(12月份)。在全县遴选确定10个2021年度县级“创建竞赛优胜单位”、10个“创建竞赛先进个人”、3个“创建竞赛优秀组织单位”,以县文明委名义进行表扬,并在县融媒体集中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摆上重要日程。深化拓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县文明办、经济开发区、县直工委、县属以上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要以此次竞赛为载体,推广“最多跑一次”、一站式办结、行业守则我践行等活动,不断提高文明行政、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水平。各地各行业也可结合地方特点、行业特色创新载体开展创建工作。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放管服”,以营商环境改善为目标,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组织创建文明政务大厅、文明窗口和文明服务明星,颁授流动红旗,形成争先创优局面。同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文明委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县文明委参照市竞赛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本级的竞赛活动。
(二)周密部署,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县文明办,县委县直工委负责竞赛活动的总协调,县属以上行业和系统牵头部门(单位)要建立系统和行业竞赛活动的工作机构,并做好条块结合的协调工作,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创建竞赛活动,确保疫情防控和竞赛活动“两不误”。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掌握竞赛活动动态,确保竞赛活动情况上下贯通。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通过督导、抽查、暗访,保证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形成浓厚竞赛氛围。县文明办、经济开发区、各系统各行业要及时挖掘和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用典型引领行业创建,既“树红旗”、更要“拔旗”,让“流动红旗”真正流动起来,不断激发竞赛热情。对存在问题多、群众意见大、纠改不到位的机关和窗口单位进行媒体曝光。各单位、各行业的竞赛成效,将与文明单位推荐评选挂钩,与推荐参加省、全国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经验交流会挂钩,与单位员工绩效考核挂钩,推动各级机关和行业窗口单位积极踊跃参与,形成创建竞赛热潮。
(四)搞好总结。各参赛牵头部门和单位每单月底将本创建周期活动小结(含竞赛活动的实景照片、照片文字说明)及推选报告(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单等基本情况,加盖党委公章)各一份,以电子版和纸质的形式向县文明办报送。11月30日前,汇总全年创建竞赛工作总结(主要做法、创建竞赛亮点、取得成效、活动图片)、推荐排序名单,经过严格审核把关后报市文明办。竞赛活动材料如不按时间节点上报,视为自动放弃,并作为年底遴选确定创建竞赛先进的重要依据。联系电话:8989225
邮箱:zqwmb9@163.com
附件:1、“流动红旗”确定工作的说明
2、“提质提效 、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联系表
附件1
“流动红旗”确定工作的说明
一、时间
从2021年8月份开始,每两月确定一次,至12月中旬结束,共确定2次。
二、数量
由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各执法主管部门、各行业牵头单位根据参加竞赛活动的窗口和单位总体数量确定流动红旗数量,比例不超过10%。
三、流动红旗样式
输入衡水文明网地址(http://www.hswmw.cn/),进入网站,左侧显示着“提质提效 文明服务”图片,点击该图片,即可下载“提质提效 文明服务”流动红旗样式。各单位下载后,自行确定流动红旗的材质、大小和悬挂设置方式并制作。流动红旗落款为“枣强县文明办、枣强县委县直工委、枣强县执法主管部门或各行业主管单位”。
四、确定要求
1.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将所分管全部行业单位一并纳入创建竞赛活动。
2.参与“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情况,纳入《河北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的一项内容,并作为评选各级文明单位的重要条件。
附件2
“提质提效 、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联系表
年 月 日
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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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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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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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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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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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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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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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单位于8月底前将此表填完后上报到县文明办。
联系电话:898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