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政法委、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经县领导同意,现将《枣强县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并按时间节点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枣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枣强县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根据市文明办有关文件精神和县文明委2021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把学校建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基本原则: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坚持贴近师生,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广泛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每个师生员工,夯实校园文明根基。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总体目标: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把学校建设成为锻造理想信念的熔炉、弘扬主流价值的高地、涵育中华文化的家园、滋养文明风尚的沃土,激励青少年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围绕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活动阵地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具体标准附后)。
三、创建范围
我县中学(含九年一贯制、中职学校)、小学,要实现全域创建、常态创建,要围绕文明校园创建标准和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部署要求,注重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枣强县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学校推选
新一届枣强县文明校园创建周期为2021年—2023年。教育局要按照《枣强县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在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依据《文明校园创建标准》《枣强县中小学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每年对各学校进行年度测评,推选出一批立德树人工作突出,精神文明创建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社会评价好,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学校,作为创建县级文明校园先进学校,报县文明办备案,并加强督促指导,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每届评选的县级文明校园,从县级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学校中推荐产生。推荐参评市级文明校园和省级文明校园将从历届县级文明校园中择优推荐。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文明校园创建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是我县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教育局要将文明校园创建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学校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纳入教育督导工作体系,并作为学校升格提档、评先评优、职称分配比例等的重要参考,周密安排部署,要做到全域创建、对标创建、常态创建。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文明办负责牵头组织督导检查考核,组织文明校园创建典型经验宣传,营造文明校园创建舆论氛围。县教育局制定创建具体规划,会同学校认真调查和摸排师生校园文明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加以解决,为创建文明校园提供有效指导和切实保障。会同县文明办,组织督导检查考核,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落地落实。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创建工作推进计划,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等工作;制定创建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学校是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建立健全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师生广泛参与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要严格按照《文明校园创建标准》和《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分类做好档案整理。政法、卫生、公安、文化、城管、市场等部门要做好校园周边及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作。
(三)广泛宣传动员。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创建文明校园活动的意义、任务和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文明校园创建的良好态势。各学校要利用校园网站、校园LED屏、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班级板报等阵地积极宣传发动,宣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成果,宣传广大师生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生动事例和感人事迹,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全校师生员工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各学校要及时总结提炼文明校园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推介好典型好标杆,各学校请于每月28日前将文明校园创建典型经验、成功做法以信息形式(文字+图片)报送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届时,县文明办将在县融媒体等平台进行宣传。
(四)强化动态管理。县文明办、教育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每年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各级文明校园实行动态管理,对创建力度松懈、工作明显滑坡、发生问题集中的要进行整改警告,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形成专门报告报送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对创建工作严重滑坡、发生负面清单“七种情形”问题的县级文明校园,要及时报县文明办、县教育局,经县文明办、县教育局调查审议,报县文明委批准撤销荣誉称号;衡水市、河北省文明校园由县文明办、县教育局调查审议,逐级报送市文明委、河北省文明委撤销荣誉称号。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将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
县文明办联系人:包军胜 电话:8989225 邮箱:zqwmb9@163.com
县教育局联系人:刘世明 电话:8566203 邮箱:
附件:1.文明校园创建标准
2.枣强县中小学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