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为深化落实省、市“双争”活动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挖掘先进事迹,发动广大员工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常态化开展本地本单位“文明市民”推选活动,并建立储备库。现就开展枣强县“文明市民”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重推荐质量。各地各单位大力拓展“文明市民”覆盖面,要着眼基层一线,从各行各业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突出、资格审查无问题。
二、确保推荐数量。枣强镇、大营镇推荐3名候选人,新屯镇、马屯镇、张秀屯镇各推荐2名候选人,恩察镇、肖张镇、加会镇、唐林镇、王均乡、王常乡各推荐1名候选人,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推荐7名候选人。(共25人)
三、规范报送材料。各地各单位要对推荐对象先进事迹认真总结,做到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控制在500字左右;同时要加强对推荐对象资格审查工作,并做好相关协调服务,事迹突出的可推选市级文明市民。推荐人员被研究确定后,填写“文明市民”审查表(见附件)、撰写事迹材料(500字左右),并提供本人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各乡镇、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统一整理汇总后,请务于10月15日前将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电子版)和《审查表》(PDF格式)一同报送县文明办(电子邮箱:zqwmb9@163.com)。
联系人:张树伟 15531866099
附件:“文明市民”审查表
县文明办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枣强县文明市民审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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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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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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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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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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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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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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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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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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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意见 (所有人员必填,当地派出所盖章) |
(盖 章) |
纪检监察 机关意见 (党员、公职人员必填) |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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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意见 (县直单位推荐人员必填,领导签字) |
签字: (盖 章) |
属地党委意见 (各乡镇推荐人员必填,领导签字) |
签字: (盖 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