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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争’有我·咱村的那些事儿” 村规民约故事讲述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4-12 15:19:57 浏览次数: 0

 乡镇

为进一步深化“我是文明市民、要为城市争光,我是燕赵儿女、要为河北争气”活动,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载体,持续深入弘扬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展现农民群众良好精神风貌,按照省文明办《关于在全省开展“‘双争’有我· 咱村的那些事儿”村规民约故事讲述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开展“‘双争’有我·咱村的那些事儿”村规民约故事讲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述主题

“双争”活动为引领,讲述人围绕本村村规民约制定修订的过程、村规民约中的重要方面,坚持百姓态度、百姓视角,从小切口、用百姓语言讲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鲜活、生动、有趣、感人的故事。讲述时长在10分钟之内。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讲述在“双争”活动中,本村涌现出的为河北、为家乡争光争气的好人好事、凡人善举,展现我农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双争”活动良好风貌。

(二)讲述在乡村振兴征程上,本村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方面发生的新变化,展现我乡村振兴中取得的新成就。

(三)讲述在文明村镇创建过程中,本村村民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文明实践、文明培育活动的情况,如“好媳妇好婆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等故事。

(四)讲述在深入移风易俗工作中,红白理事会积极发挥作用,村民转变观念、新风正气与陈规陋习作斗争的故事。

(五)讲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自立自强的好人好事。

(六)其他发生在农村群众身边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要求的故事。

二、讲述人

工作生活在基层行政村的党员干部、新乡贤、教师、村医、返乡创业者、农民群众等,年满18周岁均可报名参加。村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参加讲述活动。

三、活动安排

讲述活动采用广泛开展、层层推荐、层层讲述的形式开展。主要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4月至5月,全各行政村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故事素材,广泛开展讲述活动。5月底前,各村可推荐数名讲述人到乡镇参加故事讲述活动,推荐数量由各乡镇确定。活动照片发县文明办邮箱)

(二)6月,各乡镇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故事讲述活动。6月底前,各乡镇从乡镇讲述活动中推荐1-2名讲述人到所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参加故事讲述活动。

(三)7月至8月,各乡镇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故事讲述活动。成绩优秀者由县文明委予以表彰,并推荐讲述人参加市级讲述活动。

(四)9月至10月,市文明办将组织全市“‘双争’有我· 村的那些事儿”村规民约故事讲述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和参赛人员数量另行通知。10月底,市文明办择优向省文明办推荐讲述人参加省级讲述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将““双争’有我·咱村的那些事儿”村规民约故事讲述活动作为开展“双争”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开展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和农民道德素质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精心做好故事挖掘、创作,组织好各级讲述活动,真正把活动开展到群众身边,把故事讲述到群众心里。

(二)加强工作指导。按照层层指导、层层开展、层层落实的原则,坚持让讲述人员来自身边、让故事来自农村、让活动热在基层。要加强对各村开展活动的督导指导,确保活动广泛开展、顺利进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村庄大喇叭、村庄微信群等,对讲述活动进行广泛动员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要运用好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形式,动员群众自发录制传发,激发群众积极参与的内生动力。

乡镇要确定一名活动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4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自5月份起,每月月底前向文明办报送活动进展情况。本地基层村镇开展活动的图文信息可随时报送,文明办将择优向文明办报送市文明办将择优向省文明办报送,省文明办将择优在河北文明网刊发。(联系人:张树伟8989226;邮箱:zqwmb9@163.com)

 

 

枣强县文明办

2024年4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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