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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持续用力向大气污染宣战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1-16 00:00:00 浏览次数: 13
     今年以来,衡水市枣强县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持续用力,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该县采取了取缔一批、整顿一批、规范一批的方式,由主管部门牵头,对县域内所有煤炭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彻底排查,对销售、存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达标的劣质煤依法查封处置。在县城区每天安排5辆洒水车、2辆抑尘车和13辆清扫车,增上103名保洁人员,对县城街道进行持续不间断地保洁抑尘作业,做到了保洁抑尘常态化;对砂石料场、建筑工地、露天生产单位实行遮挡苫盖,落实无尘措施;依法取缔县城露天烧烤,所有饭店、餐饮摊点均安装了油烟治理设备。
  该县各乡镇、工业园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施工工地派驻驻厂员、监督员,并亮牌公示,24小时在岗巡查。县大气办会同“两办”督查室、监察部门,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各项应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共停产、限产企业540家,按照预警、会商、报审、启动、督导的工作流程,接到市大气办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后,县大气办及时向各乡镇、工业园区和大气办成员单位发出预警应对通知,启动响应预案,并通过电视台、网络、微信平台等渠道, 第一时间将信息传达给全县公众,确保社会各界落实应对措施。
  该县加大对以非法小铸造为主的落后产能企业的查处力度,组织公安、工信、电力、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5次,现场取缔非法小企业168家。供电、安监、食市、环保、工信等部门从用电、安全隐患排查、环保达标、执照核查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形成联合执法和分头负责的点面结合打击局面。同时,该县研究出台了《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对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反馈案件、群众举报问题案件,按照协调联动、一案双责的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处置措施。(彭建彬、杨亚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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