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明之星

孔宪群同志事迹材料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03-02 00:00:00 浏览次数: 8
孔宪群同志事迹材料
 
  孔宪群,女,1954年生人,中共党员,县法院城关法庭庭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6年来,她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让百姓感受司法的温暖。她充分运用多种调解手段化解矛盾,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所办结的2000多件案件中,结案率92.5%,部分案件通过调解息诉、撤诉,赢得了百姓的广泛信任和赞誉。她创造性地提出了“一法四心”调解法,即“庭前调、庭上调、庭后调”链式调解法和对待当事人“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四心辅助调解法,使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在案件中为解决当事人的临时困难,她时常拿出自己的积蓄给予帮助,这种为民精神使案件当事人备感亲切和温暖。2002年被评为全县“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先进个人”,2004年被授予全市“十大职业道德标兵”;先后获得市级“优秀共产党员”、“河北省优秀人民法官”、 “衡水市道德模范”、“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曾荣记衡水市中院“个人三等功”一次,河北省高院“个人二等功”两次。
版权所有:枣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中共枣强县宣传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09012082号  网站管理
地址:枣强县新华街3号 邮政编码:05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