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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全方位推进枣强文明单位创建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11-27 00:00:00 浏览次数: 2
   为全面提升各级文明单位创建水平,促进文明建设工作上台阶,近年来,枣强县积极采取“五强化”措施,全方位推进文明单位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引导,营造创建氛围。为了明确各级各类文明单位的创建目标,枣强县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选树典型,在县电视台开设《精神文明之窗》专栏,对涌现出的省市级文明单位事迹予以报道,通过典型引路,将创建目标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效果,激发各级各部门争创文明单位的热情。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文明单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内容千头万绪。明确创建目标、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和掌握有关业务知识显的尤为重要,因此,枣强县从抓人员培训入手,积极组织各级各类文明单位人员参加培训,还专门印制下发了《精神文明建设知识培训材料汇编》,进一步增强培训学习效果。
  三是强化指导,提升创建水平。该县结合工作实际,指导规范创建档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指导年度申报的市级以上文明单位,从创建规划、创建载体、档案资料方面加强指导,强化文明单位的创建意识,增强创建能力,提升创建水平。
  四是强化载体,突出创建效果。文明单位建设是一项群众性的创建活动,而活动离不开载体,因此,枣强县积极引导和组织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深入开展了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了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技能培训等争先创优活动;开展社会救助、扶贫解困、支援新农村建设等结对帮扶活动。如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县文明办积极引导,文明单位踊跃捐款,不到一个月,各级文明单位捐款合计达200余万元。通过一系列活动,增强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内在魅力,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创建热情,进而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强化管理,完善创建机制。始终坚持文明单位半年自查、年终考核、不定期抽查、定期召开文明委成员联席会议的管理原则,对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查找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文明单位创建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以上原则,有效规范了各级各类申报单位的档案管理,杜绝了“一票否决”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了文明单位信息上报制度和定期汇报制度,达到了分析创建形势、总结创建经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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