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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制定乡镇党委建工作责任清单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8-07 00:00:00 浏览次数: 2
     为严格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主动构建从严治党新常态,近日,衡水市枣强县明确了乡镇、工业园区党建责任清单,制定了《2015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对各乡镇、园区党(工)委抓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实化。
  明细目标任务,让党建工作由“虚”变“实”。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围绕基层党建“抓什么”和“怎么抓”的问题,列出乡镇、园区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乡镇党委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每个乡镇党委班子成员都承担了若干项管党治党责任。县委根据乡镇、园区实际情况,明确了企业家村官计划、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农村后进村整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建特色工作等项内容;对工业园区重点考核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创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示范点、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3项内容。
  强化考核评价,让党建工作由“浮”变“沉”。该县把乡镇、园区党建考核评价作为落实责任、完成任务的重要抓手,坚持日常考核、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党建述职测评相结合,有效解决了考核结果不实不准的问题。今年以来,县委组织部听取各乡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3次,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2次,召开相关党建工作推进会4次,有效促进了各项党建工作的落实。
  严格落实问责,让党建工作由“软”变“硬”。在制定责任清单时,突出了“责任追究”这一短板,县委督查室、组织部、纪检会按照时间节点,对单项工作完成情况随机进行督导检查;对党建责任目标完成质量不高跟不上时间要求的,由主管常委签发党建工作整改督办卡,明确整改标准和完成时限。推行党建工作红黄旗制度。对前三名的党(工)委发放党建工作红旗,对后两名的发放党建工作黄旗。对得红旗的党(工)委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上优先考虑;对得黄旗的党(工)委进行通报批评,主要领导和负责人不能评先评优,并由县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均得黄旗乡镇的主要领导和主管副职,建议县委对其作出组织调整。(子敬、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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