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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淘汰71台燃煤小锅炉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4-21 00:00:00 浏览次数: 3
     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淘汰改造措施,调动责任单位工作积极性,14日上午,枣强县召开燃煤锅炉拆除现场会,召集县环保局、发改局、住建局等30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县城、肖张镇、马屯镇等8家拆除现场进行了观摩。
  在县农开办、新华街农村信用社、建设路农村信用社、肖张镇衡水方圆桥隧公司、马屯镇政府、流常变电所、吉利变电所、王均变电所等处,工人们切割、装运,集中拆除了这些单位的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据了解,截至当天,枣强县共拆除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71台。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防治燃煤锅炉污染,今年3月,枣强县下发了《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计划5月底前淘汰10蒸吨及以下供暖燃煤小锅炉256台,9月底前完成5台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治理,10月底前完成城中村煤改气工程,建立劣质煤禁燃区,全部完成洁净型煤替代。并将任务分解,列出项目清单,明确了责任人、完成时限,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治理进程。待任务目标完成后,县城所有小区计划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其他区域将改用清洁能源供暖。(张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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