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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抓预防 抓监督 抓惩处”三项硬举措整治“微腐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5-23 00:00:00 浏览次数: 7
                                       枣强县
                         抓预防 抓监督 抓惩处
                         三项硬举措整治“微腐败”

 
  编者按:2017年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关键年。推进从严治党要注重治理基层微腐败,惩治小官贪腐问题,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本期“清风衡水”刊登部分县市区纪委在治理基层微腐败方面所采取的一些举措,敬请关注。
  今年以来,衡水市枣强县纪委紧盯群众身边“微腐败”,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基层贪腐和执法不公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教育、夯实责任、严肃问责,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强化教育抓预防。一是早提醒。依托廉政短信发布平台、“枣强纪检”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村“两委”成员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行提示提醒。二是重警示。组织全县2000余名基层党员干部分批次参观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到以案为戒,警钟长鸣。三是广承诺。牵头妇联、宣传等部门,广泛开展家庭助廉承诺活动。3000余名基层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共同作出“不插手爱人工作,不干涉爱人正确行使权利”等八项承诺。
  夯实责任抓监督。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由乡镇党委书记与各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基层站所负责人、分包片区村支书,县直部门“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中层干部分别签订责任状,进一步细化分工,明晰责任,着力完善明责、考责、问责“三位一体”责任体系。二是巡察重心下延。在县委巡察的基础上,重点向乡镇基层站所、部门关键岗位和村一级下延,着力发现和解决基层“微腐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纠正。三是畅通监督渠道。一方面发挥“信、访、网、电”四位一体诉求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微腐败”的投诉举报。一方面做实村务公开。出台全县加强村务公开的相关办法,设立全县统一的村务公开日,同时,加大村务公开督查暗访力度,对村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乡镇,进行责任追究,确保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打通农村监管的“最后一公里”。
  严肃问责抓惩处。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微腐败”专项清理行动。从委局抽调20余名业务骨干,组成5个检查小组,采取个别了解、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分赴11个乡镇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全面排查收集问题线索,重点发现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活动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该做法被2017年3月3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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