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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坚持“三个结合”助推村级巡察深入开展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7-28 00:00:00 浏览次数: 7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衡水市枣强县坚持三个结合,深入开展村级巡察,取得初步成效。
  “严”与“实”相结合,确保巡察效果最大化。严选巡察对象。结合农村实际,把扶贫任务重、信访问题较为突出的5个村作为首批对象进行巡察。巡察重点围绕村级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廉洁公正、乡镇是否存在监管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5个方面,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及时发现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同时,为确保巡察取得实效,充分利用村级广播、张贴巡察公告、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大力开展村级巡察宣传,进一步调动乡村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配合巡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巡察能够高标准顺利推进。
  “查”与“访”相结合,着力提升巡察工作实效。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一方面针对被巡察村的不同特点,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账册等形式,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相关资料进行逐一核查,做到将问题找准、摸清,挖深、挖透,确保应巡尽巡、不留死角。另一方面结合“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同时,进行入户走访,通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面对面实地核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村级巡察以来,已走访群众87人,发现问题线索12个。
  “破”和“立”相结合,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边巡察、边整改、边建制”的工作思路,把发现和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做到解决一批问题、总结一类经验、形成一套制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一是加强反馈。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反馈,要求所在乡镇制订整改措施,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二是定期回访。定期开展巡察回访,督促存在问题的村,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三是强化约谈。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巡察中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轻微的党员干部单独进行约谈,通过提醒约谈,红脸出汗,促主体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已约谈村干部3人,乡镇干部2人,在基层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枣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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