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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强县委 枣强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枣强县2018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6-01 10:31:34 浏览次数: 118

 中共枣强县委

枣强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枣强县2018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枣强县2018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枣强县委

枣强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4日

 

 

 

 

 

 

 

 

 

 

 

枣强县2018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总体部署,高标准完成创城各项目标任务,确保2020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如期完成,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8年是新一轮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起始之年,按照主要领导提出的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要求,对照测评体系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健全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开展攻坚行动、狠抓工作落实,以势在必得的决心,敢打必胜的信念,齐抓共管、协调联动,推动全面创建、全域创建、全民创建和常态创建,确保2020年进入省级文明县城行列。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创建活动的根本目标,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听民意、汇民智、聚民力、解民忧,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参与创建文明县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瞄准测评目标体系,聚焦工作薄弱环节,创新工作举措,补齐创建短板,提升创建水平。

坚持全民参与、共同创建。推动各级各部门关心创城、支持创城、参与创城、融入创城,组织各行各业积极行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实现创城常态化、全覆盖。

坚持统筹推进、协调联动。将创城上升为提高县城影响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战略性、全局性工作,发挥文明县城创建的龙头作用,与其它创建活动紧密结合,推动“多城同创提质年”活动深入开展

三、重点工作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齐抓共管、精准发力,打好十项攻坚战,确保创城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思想道德教育攻坚战

1.工作目标

进一步拓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夯实全上下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以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为主要内容,不断提升全社会思想道德水平。

2.工作标准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拓展主题宣传教育,丰富创新工作载体,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以“爱、敬、诚、善”为着力点,着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对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完成规定动作,扎实组织开展好各类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各类制度机制,并及时完善和留存各类资料。

3.工作措施

1)组织开展“学十九大报告,坚定理想信念,促高质量发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以落实《中共枣强县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中共枣强县委办公室关于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为主线,以中心组为重点,制定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丰富学习教育形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以企业百场优秀党员报告会、农村百场文化大集、机关百场特色宣讲、校园百部微视频传播、社区百支小分队宣讲、网上百部H5听学十九大“六个一百”宣讲活动为主要载体,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坚持学以致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转化成建设经济强美丽枣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实际行动。

2)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行动。加强典型培树, “中国梦·赶考行·赶超路”、 365百姓故事汇、道德楷模、身边好人评选等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抓手,结合聚焦一个主战场、打好八个攻坚战”,推出一批引领时代新风的时代先锋楷模,发挥示范作用,弘扬社会正能量。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打造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董子公园、主题长廊丽景蓝湾一河两湖景观带、主题街道新华街等示范点,进一步浓厚社会宣传氛围。利用多种形式的教育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生活方方面面。

3)实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行动。发挥枣强大儒之乡”优势,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传承,在全开展“传承好家训 弘扬好家风”、文明家庭评选等活动,培育形成良好家风家教,使家庭成为支撑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基点。以绿色生活、文明餐桌主题活动为抓手,培育勤劳节俭之风。推广“一榜一录一喇叭”“村民食堂”等典型做法,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深入开展网络空间法治化主题宣传教育、网络安全宣传周等系列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推动网信法治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壮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开展好网络公益活动,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和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4.职责分工

牵头单位: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网信办、文明办

(二)公益广告宣传攻坚战

1.工作目标

以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突出道德内涵,弘扬传统文化,广泛利用各种形式载体,使公益广告“抬眼可见、举足即观”,传播社会主流价值、引领文明风尚,成为文明县城创建的亮丽风景。

2.工作标准

1)县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在显著位置、黄金时段持续刊播公益广告,其中:广播电台每月播出数量不少于180条(次),电视台每套节目每月播出数量不少于300条(次),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经营性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展示,并运用其他多种方式传播公益广告。

2)各类社会媒介,对照测评体系标准的数量要求,确保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社区小区、宾馆、火车站、公交站、长途汽车站、景区景点、商业街区和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及县城建成区之外的各乡镇政府机关10幅以上。医院、政务大厅、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等达到8幅以上。中小学、饭店、图书馆、纪念馆、少年宫、各类文艺馆及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等达到5幅以上。出入境办证大厅、各银行网点以及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等达到3幅以上。公交车、出租车以及税务、工商、燃气、供热、自来水、供电、物业管理、旅行社、商业零售等行业窗口单位等要达到2幅以上。建筑围挡及各类电子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设置、播出公益广告比例不低于30%。

3.工作措施

1)推动公益广告规范化、标准化。制定下发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公益广告设置工作的相关文件,健全完善文明办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中共衡水市委办公室关于重大题材主题社会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由文明办牵头,统一部署、统一规划设计,统筹各部门衔接,在提升公益广告标准和规范宣传内容上下功夫,确保公益广告设置整齐美观,与环境相协调,与县城景观相融合,形成整体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2)提高公益广告覆盖率。委宣传部指导督促承担公益广告设置任务的有关部门,按照“谁管辖、谁设置、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对公益广告进行日常设置、维护和管理,确保公益广告刊载传播有人管、管到位。抓住重要节点,突出显著位置,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密度,实现县城重点部位全覆盖。县电视台等各类媒体按照工作标准要求,制定公益广告刊播计划,每月汇总反馈刊播情况,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3)注重创新设计。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提示、文明告知”“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学雷锋志愿服务”“道德模范”“文明县城创建”等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开展“创文明县城、建美丽枣强公益广告征集,遴选出一批表现力强、感染力强、传播力强的公益广告,采用书法、画等艺术形式,制作成公益广告进行刊播刊登刊发。

4.职责分工

牵头单位: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直工委、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教体局、商务局、卫计局、公安局、民政局、枣强广播电视台

(三)县城建设管理攻坚战

1.工作目标

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充分发挥住建部门作用,改善县城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县城管理,提升县城形象,努力实现“一年一大步、两年大提升”,使枣强成为环境优美、文明有序、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县城

2.工作标准

1)县城规划合理。科学编制县城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并确保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逐年提高。完善停车场、公园、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2)县城环境优美。县城绿化水平逐年提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广场公园以及车站、集贸市场等部位卫生环境整洁。县城建成区无黑臭水体,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95%以上,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杜绝私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影响容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3)基础设施完备。道路及设施维护及时,确保主次干道及便道无被侵占、损坏现象,硬化及排水设施完善;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次干道及街巷道路装灯率100%、亮灯率95%;公园、广场、游园等文体设施配备到位、维护更新及时;高标准建设室外公厕,并保持干净整洁;完善各类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并确保管理、使用情况良好,有记录。

4)县城管理有序。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集贸市场等场所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游商,公园广场、商业街区无沿街乞讨流浪人员,学校周边、商场超市等人流量、车流量较大区域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合理,无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3.工作措施

1)树立“规划即法”的理念。科学编制县城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提高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加大县城停车场规划建设力度,进一步解决停车难问题。

2)开展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对无照流动经营、违法户外广告牌、市场周边环境、占道经营、卫生死角、政设施残缺等方面的管理维护。持续抓好各类建设、拆迁工地管理,严格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严肃查处、坚决制止工地夜间噪声扰民、工程运输车辆抛撒滴漏等问题。高度重视河道管理,落实保洁责任,及时清除岸角垃圾和漂浮物,消除“黑臭”水体,改善县城环境质量。开展集中性大扫除活动,发动干部群众、志愿者常态化对主次干道、大街小巷、公共场所、社区居民楼的“牛皮癣”进行清理,彻底清除卫生死角。

3)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行动。对主次干道、主要商业大街、广场、公园等地的人行道板、护栏、路灯、窨井盖、盲道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进行整修、维护,确保道路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加强公交候车厅管理,确保广告牌、座椅等设施完好、卫生整洁。

4)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智能高效的数字化县城管理体系,创新县城治理方式,完善县城管理和服务,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县城管理体制,着力解决当前县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职责分工

牵头单位:县住建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县环保局、县教体

(四)交通秩序治理攻坚战

1.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畅通枣强”建设,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和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县城交通逐步达到现代化水平,交通拥堵明显缓解,交通秩序显著好转,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使文明交通、文明出行蔚然成风。

2.工作标准

1)文明交通常识深入普及,每月举办1次宣传活动,使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

2)道路交通秩序井然,主次干道和街巷道路车辆、行人各行其道,交通拥堵现象明显缓解,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人行横道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3)交通安全事故减少,确保建成区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家畅通工程评价标准。

4)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配置完整、维护及时。

5)公共交通文明之风盛行,公交车、出租车文明行车,公交路线合理布局、适时调整,公交车站等公共站所乘客文明礼让,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倡导绿色出行,使县城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5%以上。

6)主次干道及街巷道路停车秩序井然,无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3.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告别不文明行为”巡回宣传活动为载体,每月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及志愿者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开展文明交通宣传,组织开展志愿者在主要路口、学校周边等重点部位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使90%以上的各类志愿者参与其中,营造文明出行新风尚。

2)完善交通设施及标识。规范县城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行人过街通行、路口渠化、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增加路口和学校、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及安全设施,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和路口红绿灯,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切实解决交通秩序乱、堵问题。

3)持续开展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狠抓最严13条交规落实,集中整治对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栏、不走斑马线和酒后驾车,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调头、占道行驶,非机动车不走专用道、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营造良好交通秩序。

4.职责分工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直工委、交通局、团委、交警队

(五)社区治理提升攻坚战

1.工作目标

以美丽小区建设工程为载体,全面改造主城区老旧小区,全面提升县城社区环境与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社区文化家园建设,有效改善县城社区小区基础硬件和人文环境,力争2018年底所有县城社区小区逐步达到创建标准。

2.工作标准

1)社区环境卫生整洁,绿化率不低于30%,文化墙等美化面积不低于墙体面积20%,生活垃圾定点投放,每个单元口及公共通道确保有分类垃圾箱且无破损、干净完好。社区小区内道路硬化、平整且无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无超过1平尺路面损坏或积水面积。楼道内干净整洁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完好。

2)社区小区基础设施完备。文体设施、无障碍设施齐备,且正常使用、维护及时,无被挪用和侵占现象。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等公共场所无被侵占且正常使用、有记录、有人员。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

3)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规范建设。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示形式2种以上、有3处,公益广告8幅(含)以上且有自行设计内容,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3种以上活动,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有3种以上文化服务器材和设备且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有明显禁烟标识且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4)精神文明宣传展示丰富。显著位置张贴市民公约、社区居民公约以及多种形式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多种形式宣传卫生知识,有文明家庭创建宣传展示内容。建立健全社区道德模范评议机制,宣传社区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善行义举、移风易俗等。

5)加强社区管理,不断提高社区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最大可能减少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以及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

3.工作措施

1)全面加强社区硬件建设。持续改造提升老旧社区,推进道路硬化、排水设施改造、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确保年内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任务。按照每百户城市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以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调剂置换、项目配套等方式,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县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新建小区从开发投资的1%中提取资金,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2)加强管理服务。“文明社区”创建为载体,广泛开展文明劝导、文明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加大物业管理力度,引导社区、小区居民自觉养成文明习惯,做到不乱扔杂物、不乱停放车辆、不随地吐痰、不损坏花草树木。加强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规范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定期开展基层义务宣教员队伍培训,不断推动全社区文化家园建设升级晋档。建立健全社区道德模范评议机制,宣传社区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善行义举、移风易俗。全面学习借鉴桃城区裕丰社区先进做法,打造社区文化建设新亮点。

3)加强管理创新。积极探索创新社区公共服务自治性机构建设模式,力争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我所有县城社区小区(重点是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自治机构全覆盖。

4.职责分工

牵头单位:社区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司法局、卫计科协、县教体局、枣强镇

(六)市场环境治理攻坚战

1.工作目标

以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为导向,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商业街区、宾馆饭店等商业场所治理为重点,逐年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商业文明。

2.工作标准

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商业街区等场所有分类垃圾箱且垃圾清运及时,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城区菜市场等集贸市场基本实现硬件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实现定点、定时、挂牌经营。

2)服务优良。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规范,有高效的投诉机制,每个商业网点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并有效开展服务,经营性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经营食品无过期、变质伪劣情况。

3)基础配套设施齐备。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有无障碍通道并正常使用、有维护记录,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饭店无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现象。

3.工作措施

1)加快集贸市场改造提升,结合居民聚集实际,合理规划增设菜市场或改造提升,从源头上治理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流动游商;明确市场开办者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市场治安、消防、卫生管理。

2)深入开展市场环境治理,对城区范围内的农贸、集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马路集市;取缔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清理不符合规划的户外广告和移动灯箱广告等;拆除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容的各类违法建设。通过全面整治,营造良好的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

3)开展“美丽枣强、诚信商家”评选活动,选树一批诚信示范街、诚信示范店并大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总体提升市场管理和文明服务水平。加强餐饮市场规范管理,发动餐饮行业民间组织、餐饮企业、个体经营者广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把文明餐桌行动与餐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挂钩,并纳入星级餐饮企业评选内容。

4.职责分工

牵头单位: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商务局、县住建

(七)窗口服务提升攻坚战

1.工作目标:以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为载体,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优化窗口服务环境,提升从业人员的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提升机关、窗口单位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

2.工作标准

1)文明规范服务。各窗口单位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行业规范、投诉机制上墙,意见箱、意见簿或投诉电话健全,有投诉处理反馈机制,规范机制覆盖率要达到100%。“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设置达到100%,并开展有效服务。

2)行政服务窗口高效便捷。多种形式开展诚信宣传,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劳动者维权举报电话、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问题药品举报电话等投诉举报电话通畅且专业服务、态度良好。

③各窗口单位秩序井然、管理规范。火车站、汽车站乘客排队候车,移动、联通、电信以及银行网点、医院、各行政服务大厅排队办事秩序良好,无拥挤混乱现象,无吸烟、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3)配套设施完善。设有无障碍设施且使用管理情况良好,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等现象。

工作措施

持续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竞赛活动。结合改革开放深化年,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以“三比三看”为抓手,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设立文明行政、文明执法、文明服务三类“流动红旗窗口”,培育职业精神、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行业新风。

实施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行动。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突出行政服务中心、医疗、商业零售等重点窗口单位,进一步落实服务公示制、服务承诺制、持证上岗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处理制等工作制度,提升规范服务水平。

开展配套设施专项检查。对照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对窗口单位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利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填补空白、补齐短板,确保达标。

4.职责分工

牵头单位:直工委

责任单位:各窗口单位

(八)学校及周边治理攻坚战

1.工作目标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学校及周边治理,构建积极向上、健康文明、和谐安全、环境优美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2.工作标准

1)创建文明校园。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在所有教室、功能室覆盖率达到100%,进校园100米内不少于3处展示内容,文明校园创建标语及工作完善且有展示橱窗。中小学学生了解文明校园“六个好”标准。完善无障碍、“四防”等基础设施。

2)学校周边环境良好。交通秩序井然,无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等违章行为。校园周边200米内营业场所无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厅、歌厅舞厅等场所。无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场所。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出版物和“三无食品”销售。超市及小商店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相关标识。

3.工作措施

1)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利用校园童谣、校园微视频、“一周一主题,文明礼仪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等鲜活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切实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

2)开展文化市场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法、违章经营的网吧、歌舞厅、台球室、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和音像制品店,对学校200米范围内的娱乐场所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加强对学生进入网吧、游戏室和针对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的整治,净化学校及周边文化环境。

3)开展交通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校园门口交通秩序混乱现象,在地处复杂路段的学生上下学时间段,安排民警和协警员维护交通秩序,对地处主次干道的校园周边道路和学生集中通行的路段,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4)开展食品卫生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学校食堂卫生、校内外小商店、流动摊点、违规饮食摊点等,禁止销售“三无”食品、膨化食品以及垃圾食品,杜绝无证经营流动商贩在校园周边摆摊。坚决取缔校园周边无证摊点和占道摊点,预防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职责分工

牵头单位:县教体

责任单位:公安局、县住建局、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

(九)城乡及周边治理攻坚战

1.工作目标

以文明村镇创建为载体,在城乡结合部开展治脏、治污、治乱、治堵和拆违、增绿专项活动,建设绿化美化、生态宜居、和谐文明的城乡环境。

2.工作标准

1)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洁,垃圾分类并及时处理。县城建成区到乡镇的公路沿线,无环境脏乱、面源污染现象,垃圾堆积不超过1平米,无黑臭水体。

2)城郊背街小巷及乡村道路路面通畅平整,硬化、亮化、美化、绿化及排水设施齐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无私搭乱建、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无散发张贴小广告、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等现象。

3)乡镇(街道)基础设施齐备,综合文化服务站硬件齐全,公益广告、文明乡风和移风易俗宣传到位,环境卫生及道路交通等达到创建标准。

3.工作措施

1)营造浓厚氛围。常态化开展党员教育、市民教育、普法教育等宣传活动,确保每月有活动、每月有成效;加大文明乡风和移风易俗等各类公益广告投放数量和质量,设置橱窗、展牌、标语、道旗、LED显示屏等,确保有2种以上形式3处展示内容。

2)开展专项行动。以城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公共场所、各类市场、居民楼道等地为重点,全面实施治脏、治污、治乱、治堵和道路平整硬化、基础设施建设、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增加绿化面积等集中行动,划定“网格”,落实责任,确保无盲区、全覆盖,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3)打造工作亮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依托历史文化资源、特色农业资源、旅游资源,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步伐,以赏得了美景、记得住乡愁、留得下文化为目标,建设一批环境整洁、特色鲜明的特色文化村镇,推进农村环境和精神文明创建整体提升。

4.职责分工

牵头单位:委农工委

责任单位: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市交通局、枣强镇及相关乡镇

(十)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攻坚战

1.工作目标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文明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礼仪、诚实守信、科学文化等方面素质,努力培育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的文明市民,使市民整体文明素养显著提升,崇德向善蔚然成风,为创建文明县城和建设经济强、美丽枣强提供强大支撑。

2.工作标准

1)常态化开展文明教育引导活动,切实改善市民出行、生活等方面陋习,浓厚文明风尚。

2)扎实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使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引领文明风尚。

3)培树文明典型和榜样,形成一批带动和示范作用强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等。

3.工作措施

1)开展市民文明礼仪养成培训计划。编辑创城《应知应会》《倡议书》《市民文明手册》等宣传资料,并依托社区学校、市民学校、道德讲堂、文化场馆等各类教育阵地,分众分类开展培训,形成党员干部重“勤廉”、学生群体重“励志”、行业职工重“责任”、社区居民重“和睦”、外来务工人员重“融入”等价值导向。

2)实施文明行为养成行动。枣强是我家 文明靠大家”“全面阅读 书香枣强”“光盘行动”等主题活动为载体,深化“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系列行动计划,持续加强文明教育引导,大力整治不文明行为,推动市民文明素质提升,促进文明行为养成。

3)实施志愿服务名城打造行动。加强志愿服务制度、队伍建设,实施党员志愿者“单位、社区双报到”,组织开展“名党员志愿服务集中日”“奉献一份爱·温暖一座城”“优秀志愿者巡讲”“新时代 新征程”志愿服务进基层等主题活动,努力打造服务社会发展、贴近百姓生活的品牌项目,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4.职责分工

牵头单位:文明办

责任单位:直工委、公安局、团委、妇联,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调整充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切实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导职能作用,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各成员单位汇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分析研究重大事项,对全创城工作作出指导和安排。各有关责任单位对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定期报送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会商调度、协商解决。各乡镇、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创城方案,组建高规格领导机构和专门班子,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作为“一把手”工程,党政正职亲自抓、主管副职具体抓,落实机构、经费、人员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城工作“每周一通报、半月一调度”,定期编发《简报》和《督查专报》,切实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各乡镇、单位要结合本方案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完成时限、主管领导、具体科室、责任人员,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各责任单位要采取网格化攻坚模式,对主次干道、小街巷实行“路长负责制”,对重点区域、点位等实行“片长负责制”,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不忽略任何一个细节。对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两办督查室,定期组织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督查行动,按照时间节点逐项严督细查,做到每次督查有重点、有内容、有点评、有通报,以创城成效、创建结果为导向,倒逼创城工作推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三)健全公开监督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在全邀请50名各界市民代表,成立创建文明县城社会督导员队伍,对创城过程中存在的工作不力、监管缺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向创城办反馈。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县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媒体开设创曝光台,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大胆曝光;各单位问题整改情况在新闻媒体公布,通过舆论监督引导,切实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四)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根据创城工作目标任务,建立责任追究体系。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文明办、创城办配合,对在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中不负责、不作为,未按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没有完成创建文明县城各项指标和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造成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问责,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五)健全全员参与机制。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指挥协调全创城工作,各有关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好县城街巷、学校、游园、超市、商场、餐饮业以及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建成区内外乡镇(街道)等点位的创建工作,加强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创建工作的服务、协调、指导和监督,做到重心下移、力量下放、经费下投,真正形成“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县电视台等各类新闻媒体要将创城宣传任务固化为常态宣传工作,进行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市民的认同感,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创城积极性。

 

附件:枣强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枣强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长:田理明  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刘新营  委副书记、政府

鲁关立  委副书记

   长:母林宝  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 赵庆欣  办公室常务主任

张华兴  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新春  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元征  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永锋  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刘东利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直工委书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防办主任

王世耀  县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主席

张克珍  广播电视台台长

姚保景  县发改局局长

裴金长  县工信局局长

李怀锋  民政局局长

刘俊岗  司法局局长

苑文展  财政局局长

郑红京  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金池  环保局局长

高广红  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景池  局局长

杨顺义  商务局局长

吴国荣  县卫计局局长

羡增国  国税局局长

高进良  地税局局长

冯友勋  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忠良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安长宝  统计局局长

闫维东  老干部局局长

韩素玲  总工会主席

屈春阳  书记

孙红霞  妇联主席

户晓华  供销社主任

苏西国  科协主席

王世辉  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工商联主席

张希杰  烟草专卖局局长

孙长恒  县教体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国胜  国网枣强供电公司党委书记

李树彪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文智  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住建局党组成员

崔召渠  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明辉  外事侨务办主任

曹中申  邮政公司经理

仉新春  银监会主任

马金榜  县人行行长

付亚宁  县人武副副部长

    武警指导员

崔金帅  消防大队长

张剑峰  枣强火车站站长

于宝巨  中国石化枣强分公司总经理

崔新华  中国联通枣强分公司经理

田俊卿  中国电信枣强分公司经理

尹雪峰  中国移动枣强分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创城办,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李元征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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